全民聲討愛瞞日報

天亮了還是這樣黑,天黑了還這樣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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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聲討愛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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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聲討愛瞞日報

  十一月三日,本澳多份報章都刊登了一則新聞,內容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質詢,指位於漁翁街的澳門發電廠將會拆卸,澳電已發表聲明放棄相關土地,行政當局正跟進相關土地的歸還手續;另一方面,回覆中還披露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透過批示,批給漁翁街澳門電廠一幅二千零一十七平方米的土地予澳門日報有限公司。(《澳門日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B9版)

  行政當局在回覆議員提問闡釋相關土地批給的理由是否牽強和指鹿為馬,自有社會公論;只是,筆者憂慮的則在於,澳門日報(有限公司)作為一家新聞傳媒機構,她如何看待自己的角色、傳媒道德操守和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相信都同是廣大澳門居民所關注的焦點,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重大問題。

  澳門土地資源匱乏,自回歸至今八年來,特區政府批地政策和措施卻因為欠缺透明度而屢遭社會和部分議員非議,更指斥圈地成風的現象為「官商勾結」。不管特區政府是否認同這種社會輿論的普遍指摘,但,土地資源涉及整個澳門特區的「命脈」,是重要的公共資源,必須慎用,是不爭事實。

  由於社會的變遷,原本位處市區外的漁翁街發電廠,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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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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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瞞日報大標題:八成半受訪者滿意接受施政報吿

 本報消息】街總日前就特區政府的明年度施政報吿展開一項街頭及電話隨機問卷調查,了解受訪者對該份施政報吿的意見。

 調查結果反映,在十個主要政策範疇中,受訪居民最關心及最不滿意的都是社屋經屋、社會保障、道路交通及行政改革等,但對該份施政報吿感到滿意及可接受的受訪者有近八成半,對政府提出的多項減稅措施,亦有超過八成一受訪者表示滿意及可以接受。

最關心三施政範疇

 街總副理事長梁慶球及黃耀球介紹,是次民意調查共發出四百五十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四百○五份,經分析後顯示,在居民最關心的三個主要施政範疇中,社屋經屋佔百分之五十四點六、社會保障佔百分之四十七點九、道路交通佔三成八、發展經濟佔百分之卅七點三,

 另外醫療保障佔逾兩成半、文化敎育佔百分之廿一點五、靑年事務佔百分之九點四,行政改革和民主政制分別佔百分之十四點八及百分之六點九。

滿意惠民扶弱措施

 總結調查反映,近八成半受訪者認為滿意及可接受施政報吿的惠民扶弱措施,認為報吿引進了科學發展觀精神,強調了“以民為本、發展經濟、關注民生”的施政理念,亦提升了關顧民生的份量和質量,特別是在房屋、交通、社保、社會福利方面都有較明確的施政重點。

 另外,有約七成受訪者認為雙層社保政策可以接受,表示滿意及不滿意的受訪者數量相若。

 受訪者對施政報吿最感不滿意的,依次是道路交通、社經屋、行政改革、民主政制、醫療保障、社會保障及發展經濟等範疇。

 據街總分析,政府施政進度緩慢是居民對施政不滿的主要原因。但為更準確地分析民意,該會將陸續在祐漢、氹仔社區中心、栢蕙活動中心召開多場施政報吿意見座談會,進一步收集居民的意見。

期望關注在職貧窮

 街總強調,改善民生的關鍵是施政承諾的眞正落實,該會期望政府定要落實有關施政承諾,重建施政威信,取信於民。

 並能在房屋、交通、社保、社會福利等民生問題,以及健全制度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包括從保障家庭住屋需求,關注中低收入及下一代,以至澳門未來發展的長遠需求,通盤規劃和完善房屋政策;做好社會財富二次分配工作,落實減免稅項的承諾,還富於民;

下 調養老金申領年齡至六十歲,並逐步循序推行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盡早實現“全民供款、全民受保”;以傾斜政策助中小企走出困境,關注在職貧窮,積存反哺,讓低收入及弱勢社群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藉兩巴合約期滿之機,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從整體上加大對民間服務團體的財政、技術及人員培訓支援。


網上熱評:

RE:呢個社團講d野~我第一個唔信~

RE:唔知樓主你篇野係唔係由愛瞞copy出黎,
不過今朝睇愛瞞個標題就好有問題,
佢話八成市民表示"滿意接受",
誤導令人覺得大部份市民都係持正面意見,
但係其實"接受"呢一級只係中性,
而總括唔滿意ge人係多過滿意.

RE:澳X日報有誤導成份架...我睇澳廣視得"10幾%"(好似系14.XX%)系滿意的,可接受是差吾多7成拉..不滿意為13.XX%啊...澳日將滿意和可接受加埋一齊先有8成5,拒又吾講番分別系幾多..好有誤導成份羅我覺得...

RE:留意這句 "受訪者對此項措施表示滿意和可以接受有81.7%'
"滿意", "可以接受" 是完全唔同的, 應該是兩項不同的評分,
當中 "滿意" 佔幾 %? "可以接受" 又佔幾 % ??
將兩個分數合埋做標題, 有誤導之嫌.....不過為左和諧, 為左利益....無計...

RE:街總邊條友做問卷擬題ga?
佢究竟幾年班呀??
如果真係程度低, 就進修吓啦! 擦鞋仔都要有料ga!!!

RE:擦鞋社團,係政府度收唔少油水

RE:X總?我睇果班商人走狗幾時死!呢個社團早就應該人間蒸發!!!

RE:睇 澳 廣 視 新 聞 果 陣 最 有 point 嘅 係 調 查 結 果 係 唔 滿 意
嘅 多 過 滿 意 嘅, 但 第 二 日 報 紙 完 全 避 開 呢 個 point. 幾 搞 嘢 !
又 要 搞 調 查, 又 怕 面 對 後 果. 咁 不 如 設 計 一 份 合 心 水 嘅
問 卷. 咁 未 可 以 得 到 想 得 到 嘅 結 果 !

RE:政府每年資助呢個"傳統社團"都唔少!
所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
只是為了"做嘢而做嘢"!

RE:無計既....利益大晒....咁大幅地....想佢講咩都得啦...

RE:一直覺得施政報告會落實及對現的政策唔多.
至於調查一向都會避重就輕架啦,報喜不報憂系調查慣用的手法.

RE:專呃呀娑細路

RE:呢篇報導好離普, 其實滿意+加可接受係八成幾, 但係滿意只得一成幾而可接受就有七成, 報導故意不提不滿意的一成幾, 將兩者合一, 達到誤導的目的. 冇辦法, 捰左人地幅地, 一定要做D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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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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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瞞日報大標題:八成三受訪者反對經新馬路


 【本報消息】新馬路區坊衆互助會就“十·一”遊行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八成三受訪者反對遊行隊伍途經新馬路。坊會會長李卓君認為,遊行集會是《澳門基本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大部分受訪商戶及居民認同遊行組織者以遊行表達訴求,不過要顧及居民生活及商戶營商環境,呼籲參與“十·一”遊行組織要保持克制,別為滿足個人的訴求,損害公衆的利益。

嚴重影響居民商戶

 為了解新馬路區居民與商戶對“十·一”遊行的看法,新馬路區坊會一周前進行問卷調查,訪問對象為新馬路區內居民及商戶,調查以入屋訪問進行,問題採用封閉式。調查共發出一百○二份問卷,有效問卷為九十一份,當中七十二份為商戶、十九份為居民。

 調查顯示,有七成一受訪者近日才獲悉“十·一”有團體組織遊行,其中六成七認為組織者不應選擇國慶日子遊行,因為這是全民普天同慶的日子,不是添煩亂的日子。民調發現,有八成四受訪者認為遊行隊伍不應經過新馬路,因該路段是澳門市中心的交通要道,一旦被遊行活動堵塞,將令全澳交通秩序受到嚴重影響,居民出入不便,商戶生意將受損。

訴求勿損公衆利益

 有六成三受訪者認為,在鬧市遊行不是好的民意表達方式,有三成六受訪者更擔心會影響本澳的國際形象。對於有個別團體堅持按自定路線遊行,未能與警方達成共識,感到失望。意見認為,“十·一”是澳門接待遊客的黃金周,也是澳門旅遊業和零售業生意最旺的時段,在新馬路遊行難免影響舖戶的生意。以今年“五·一”遊行為例,縱使遊行隊伍最終未能如願經新馬路,但因動亂引致的損失不受保,大多舖戶寧選擇落閘兩小時,避免萬一有衝突發生受損,經濟受到影響。

 李卓君強調,新馬路區內廣大商戶及居民認為,遊行集會自由,是《澳門基本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只要守法,都可透過遊行表達訴求。然而,遊行組織者在爭取訴求的同時,亦應顧及居民生活及商戶的營商環境,不能以犧牲別人利益作為爭取手段。他希望遊行能以和平、理性進行,盡量按照警方安排的遊行路線,別為滿足自己的訴求,損害其他居民及遊客的利益。


澳門日報
2007/9/30



網上熱評:

RE:狗報不嬲都係咁架啦,喺十.一遊行前夕,夠夠膽死大字標題寫著"調查:超過八成的人反對遊行經新馬路..."細看內文,原來係只有幾十份新馬路坊會的民調,幾十份的民調代表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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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報合作令人不舒服

 早幾日,市民日報登咗一篇評論「市民之言」,題目係叫《免競投黑箱批地/官報合作」令人不舒服》。小記睇咗,作為傳媒工作者嘅小記真係感到唔係咁舒服噃。呢個唔係咁舒服唔係由於患咗「眼紅症」,而係怎解的呢咁低B嘅官員都可以唔使下台,仲可以管治澳門?咁樣澳門邊可以有進步,邊可以和諧,邊可以與國際接軌同埋有競爭力架?

 果篇評論係咁嘅:令社會人士感到難於接受的,在沒有「公開競投」之外,更是回覆中對批予土地該報社的理由。……實在難以明白,一間以廣告收入為主的報社,如何可以與賈利安局長所提的『不牟利文化教育事業』拉上等號」;「而賈局長前一句『不牟利文化教育事業』,但後一句卻又說『要提高澳門報業的對外競爭力』,究竟辦報是『不牟利文化教育事業』,還是與外間競爭的『商業機構』?若果只著眼於提高本澳報業水平,一來毋須標榜大型設備,更不應以有實際巨大利益的土地資源去作支持;尤其本澳土地資源匱乏,土地是整個社會的珍貴公產。」

講得又幾啱噃。

訊報
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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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點解愛瞞日報成日將負面消息放落右下角

點解愛瞞日報成日將批評樓巿,批評政府的報導放落報紙右下角,
還字體超細,排到落尾幾版。

RE:收左政府塊地,收左商人贊助,唔縮到右下角都唔得啦!
     
RE:肯報出黎已經好好啦, 佢唔報, 你都吹佢唔脹,仲有成塊地塞住把口, 咁你話啦.

RE:佢 可 以 大 大 聲 咁 話 有 反 映 不 同 意 見, 但 你 哋 唔 可 以 挑 戰 我 嘅 編 輯 自 主 性 !

RE:咩澳日有呢d野報導咩???

RE:有名你叫.....愛瞞.....

RE:實至名歸 咪大大隻囉

RE:哥份係報紙黎既咩?!乜唔係娛樂雜誌黎既咩?又有D似介紹"出火"好去處既天書喎

RE:佢地每年收政府甘多錢,而家仲免費送塊地俾佢,佢肯將D負面新聞登出來,已經好大勇氣啦!你幾時見到狗會咬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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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未來,由我做主?

 提起諮詢,澳門最怕是“走過場”、“假諮詢”,以及諮詢過後政府執行不力,令諮詢徒具形式。(澳門可持續發展策略硏究中心主任)謝志偉坦言政府過去有些諮詢工作確實令居民不滿,認為政府的諮詢有不足、有遺漏,甚至感覺不到自己被諮詢……謝志偉相信,特區政府相關領域相當重視這份《綱要》(《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他說,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公開講過,如果這份諮詢文本將來做得好的話,會成為澳門整體發展規劃的指導性文件。

【〈城規如博弈諮詢尋共識〉,摘自2008年7月22日《澳門日報》】

 諮詢這種事,眞難。不要說城規、立法這些民生大事,就連大廈管理這種雞毛瑣事,也是難事,不管如何諮詢,哪怕牽涉人數再少,總有人不滿意。提起意見七嘴八舌,出了問題人人指摘,要想大家滿意,眞的難過《Mission Impossible》。但澳門今天偏偏又越來越喜歡“諮詢”,甚麼都祭出這一招。諮詢民意當然重要,由下而上的意見收集,可以充分發揮民衆的監督、反饋作用,但諮詢不是聊天吹水,講完就算,如何從制度層面來保障民衆能行使手上的公民權力,才是令諮詢眞正起作用的關鍵。而不論諮詢如何重要,但到了最後,要把事情落實、辦好,還必須依靠執行機關由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執行,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讓民衆看見主事者的公平、公正、專業。

 報章頭條大大字寫着“澳門未來,由你做主”,眞的由我做主?報章內文提到“司長辦主任說如果這份諮詢文本將來做得好的話,將會成為澳門整體發展規劃的指導性文件”。那我的問題就來了:決定諮詢文本的“好”與“不好”,由誰來作主?還有,判斷“好”與“不好”的尺度,又在哪裏?廣泛諮詢民衆之後,後續還要去蕪存菁。聽完意見,如何跟進才見眞章,否則日後若出了岔子,民衆鬧起來,再想搬出“當年諮詢過你哋囉喎”這句來擋駕已經很難,從新交通法到黑沙環街市,前車之鑒還不夠?

(“誰的未來”系列·四)

[email protected]

李 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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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澳門某報


 今天看到澳門某報有一條關于本人記者招待會的消息,稱: “…他指傳媒在報道事件中不夠全面,卻未能指出不夠全面之處。…”
 我想告訴某報的某位仁兄,記者召待會時,鄙人受親友告誡,不要再擴大事態,不要指責任何人.所以,當有記者問: “報紙哪些報道不夠全面?”時,本人並沒有指責具體哪家報紙.
 其實,說澳門某報的報道“不全面”,乃是客氣之辭,假如對方還是個有自尊的文人,應該懂得反省,自我修正過失,這樣就彼此顧全臉面,不辱斯文,孰不知有人敬酒不吃,還要繼續大放蹶詞,本人只好被迫回應.
該報報道何止“不全面”,按某銀行標準,已屬惡意誹謗!
 澳門某報在十月十日頭版頭條左側相片下寫道: “司警指網上貼子涉嫌引致銀行擠提,一網民被捕”
通觀全篇,司警發言人無一句話指本人是“涉嫌引致銀行擠提”!而是指“部份內容令人聯想到所指銀行出現問題”而已.
 該報自己發佈的照片已顯示當時是黑夜,而全澳人民都知道擠提發生在白天,警方亦從未說本人引起擠提.
 澳門某報在所有事實都指出擠提並非本人導致之後,強加本人罪名之餘,還恣意篡改警方發言,同時對我及司警的名譽造成損害,影響惡劣!
 現在本人正式向澳門某報提出抗議,要求該報向我道歉,否則需承擔一切後果.

城市隱者
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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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全民聲討愛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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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公信力跌 澳門情況更加不堪


 香港無線電視前記者柳俊江一篇博文《我離開了我愛崗位》,不但在香港行家引起談論,亦受到本澳一些前線記者有關關切。柳俊江文章開頭寫道:「二0一0年最後一天,我離開拼搏八個寒暑的TVB和新聞業,一個我原以為可以終身留守的崗位。」而在同時間,TVB新聞部亦有幾位資深主播和記者離職。毫無疑問,記者離職可能基於各種因素,但傳媒生態環境和公司管理狀況等因素令記者心灰意冷而選擇離開,這不但在香港有,在澳門更是成常態。顯然,作為香港最大電子媒體的無線電視,卻被指為「CCTVB」。柳俊江在博文中指出:「近幾年記者淪為『車衣女工』,新聞部管理層對每日的新聞早已有一套『看法』,記者很多時候被要求『照單執藥」………。這正是反映有志的記者面對著困境。亦是目下大環境的其中狀況。事實上,香港和澳門的傳媒公信力年來處於下跌狀態,是事出有因的,而下跌問題確實令人憂慮。

 據香港《明報》一月五日報道,中文大學新聞學傳播學院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調查顯示,香港傳媒在市民心目中的公信全面下跌,電子和印刷傳媒無一倖免,評分更跌破一九九七年開始調查以來的新低點。至於本澳傳媒,澳門民意調查研究學會去年所做的澳門公眾信心指數中,對於特首、澳門政府、大部分市民、法院、立法會及傳媒,受訪居民相信傳媒的百分比是最低,只有五成三。從這兩項調查結果,香港和澳門傳媒實情已是面對著很嚴重的問題。

 對於香港傳媒公信力跌破新低,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過去一年香港有關政治、民生的社會運動增加,市民對仇富情緒升溫,但市民未見傳媒反映霸權情況,更很倚賴地產商廣告,兩者出現差距,或導致公信力下跌。而負責調查的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蘇鑰機指出,過去一年並無涉及傳媒公信力的重大新聞事件,可能是市民資訊渠道增多,與電子及報紙傳媒產生疏離感致評分下跌;亦有可能因煽情及自我審查的報道不斷累積,影響市民對整體機構的觀感。

 香港學者分析香港傳媒公信力下跌的原因,相當一部分亦是澳門傳媒面對和存在,且問題更嚴重。事實上,作為每天都看(電視)和讀(報)港澳兩地媒體新聞報道及時事評論的筆者,肯定香港傳媒比澳門傳媒做得很好,起碼看到不同的聲音、社會動態、民意訴求、政府不足和政治人物及官員的各樣形態。然而,香港公民質素較高,為此對傳媒尤其對確保新聞言論自由是有頗高要求,因此,當出現自我審查趨向則持不信任取態。這顯見香港社會的監察力遠較澳門強。而在澳門傳媒的自我審查早已成為常態,且莫說本地履行監察天職,連起碼報道事實真相都未能做到,只有個別媒體在堅持信念及努力作為,但更多的則樂於唱贊歌,與政府和權貴為友好,忘卻了傳媒應有使命。這樣的傳媒生態實在令人可悲復可嘆。

 香港有評論指出:「公信力」背後要求的,不單新聞內容本身準確真實,摒除誇張渲染及主觀式報道,還要負起「吹銀雞」作用,貼近民意,確切全面反映社會現實,促使各方面正視問題。(《明報》一月十日刊梁旭明文章《提升媒體公信力路不易走》。)該評論還指出,「要提升公眾對媒體的信任,豈是媒體一方能做到?除了媒體要返回基本,堅守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充分反映社會現實、揭示社會不公、對社會事件作深入及追蹤式報道外,更要確保政府履行承諾,並非只講不做,敷衍塞責。但要改變『公信力高並不確保銷量高』的既定想法,就要靠一群對媒體質素、功能及責任有要求的讀者公民。」梁旭明上述評論觀點亦很適合於澳門,但不必諱言,以澳門現實態勢,要改變現況,以至有理想傳媒生態環境,殊為艱辛。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訊報 了空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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