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無文化 城市就無品味

天亮了還是這樣黑,天黑了還這樣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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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火有功 何X首嘉獎保安部隊


【文匯專訊】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保安部隊全體人員因護聖火有功,獲行政長官何厚鏵公開嘉獎。

 28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了第160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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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至開平單車遊報名

  單車是一種最環保的交通工具,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功能逐漸減少,但是,作為運動健身器材的另一項功能卻仍然存在,現時不少人都以踏單車,作為鍛鍊身體的一種途徑。

  事實上,在踏單車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接觸大自然,呼吸新鮮空氣,享受溫暖陽光。為使廣大市民更能感受到踏單車的好處,近年來,體育發展局與澳門單車總會每年都合作舉辦單車遊活動,讓市民能在歡快的氣氛下,共同感受踏單車的樂趣。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不斷研究拓展新的單車遊路線,既要考慮到市民的接受能力,又要考慮到對市民的吸引力,務求令單車遊這項活動能保持新鮮感。自2004年至今,共累計總參與單車遊人數已過2,000多人,已到過的地點包括有石岐、番禺、台山、佛山、江門、新會、順德等。

  現在定於4月26、27日舉辦一項“澳門至開平-單車遊”。這段時間的天氣,正適合進行戶外活動,而目的地開平,亦擁有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碉樓群。在車隊進入開平時,將可欣賞到碉樓顯示出來的魅力。相信這次單車遊必能引起廣大市民的興趣。活動行程於4月26日早上8時30分,在台山鴨涌河孫中山公園出發,路線途經拱北、古井、新會、開平。中途將在新會午膳,晚上在開平住宿,並於翌日由開平經沙龍圩、井岸鎮、珠海大橋、拱北解散。報名日期由即日起至 4月14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齊運動 健體魄』希望有興趣參加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盡快報名,報名費澳門幣300元正。名額230人,先到先得。

  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查詢:(體育發展局)2823 6363及(澳門單車總會)2848 2182,亦歡迎市民瀏覽體育發展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章程及報名資料。
附加檔案
戴祖義代局長聯同麥志權主席向傳媒發佈消息.
<br />
<br />發佈時間: 2008-3-27  18:36:40
戴祖義代局長聯同麥志權主席向傳媒發佈消息.

發佈時間: 2008-3-27 1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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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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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對體發局主辦的單車遊的不滿


本人是熱愛單車運動的一份子, 雖說不上是專業, 但亦經常參與政府或一些單車團體的活動. 例如今次想說的每年兩次, 由體發局及單車總會合辦的單車遊. 每年的四月及十一月, 他們都會合辦這個活動並公開給所有熱愛單車運動的人仕參與. 由於名額有限, 每年本人一收到消息就會立即報名. 今年亦如是, 每天都會上體發局的網站留意消息. 終於在3月28號(星期五)晚上發現有關消息及報名表 (下午還未發報), 並立即填寫及於第二日(星期六) 報名, 但竟然回覆名額已經報滿. 這個回覆真的令我震驚, 只是一晚時間(非辦公時間), 300個名額竟然會滿. 如果正如體發局所宣傳, 這個是大眾體育活動及公開接受報名的話. 試問又怎可能會於一夜之間名額爆滿? 這只可說明, 今次這個活動於未開始公開接受報名前, 已內部給人報了名. 又或是所有名額已給人保留給自己人享用. 試問一個公平公開既體育活動, 為何會變成一個只淮內部人仕參與既私人活動呢? 以為歐文龍事件後, 政府所做既事情會比以前公開及透明. 但竟然仍會有閉門做車既事情發生, 真的令本人痛心疾首.

RE:
我也是一樣 消息另我太震驚了 一..一 雖然小弟初玩單車 但也想體驗一下團體活動的樂趣!!! 結果馬上公司申請請假!!! 到想交表格時" 名額已經滿 " 只是開放申請單車遊的半天 " 名額已經滿 " 那時心理想到完來澳門還有很多熱心和瘋狂的發燒車友比我還熱心!! 但看完1樓的版主之後覺得也太奇怪了吧!!! 難道這一次是 " 私人活動 " 嗎???

RE:
你唔好咁激動先啦!
人地在3月26日已經有發佈新聞了
加上27號澳門日報都有報導
你唔好掛住上網啦~!

RE:
想問下樓上是否己成功報名,小弟早2日去報名額已滿,你咁講300名額已報曬,26日新聞發佈,正如樓主所講29日已報滿(小弟是31日去報).3日處理300份報名.咁多人報名,我想澳門日報都會報導,平均1日100人,體育發展局 / 澳門單車總會門口一定好熱鬧,除非有人可以1個人報100個名額!小弟自問冇任何體育團體背景,只是想同家人參與所謂的大眾體育,如果咁多人參與,政府可否增加多點名額,比更多有興趣的人參與,希望有關官員可以考慮,樓上到時玩得開心一點!

RE:
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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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問責勿流於形式

行政會昨完成討論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法案,包括領導及主管獲得薪酬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十五的額外“職務補貼”;備受社會關注的“高官問責制”也出台,設立公開警告、中斷委任等,作為對能力不足及出現紀律問題者的處分,並設置高官轉職私人機構“過冷河”制度。法案似乎“樣樣俱全”,有權利分享,也有責任歸咎,能否回應社會訴求,尚存疑問。

社會一直要求行政當局設立“高官問責”,並將之制度化,以追究和處分失職的政府部門領導及主管。社會出現這樣的呼聲,源於近年澳門社會高速發展,行政當局由法例至部門架構未有“與時俱進”,加上部分官員和行政主管思維僵化,致使政府工作表現與居民期待之間出現落差,甚至發生政策失誤,市民嘖有煩言。

澳門公務員通則裡本來一直有問責制度,也不乏高官問責,如廳、局級官員每兩年定期委任,也是一種政績評核和問責;公務員失職會被發信警告或罰款,嚴重者如行政違法,會轉交行政法院審理。新法案實際是“加強”問責,設立公開警告、中斷委任,看來當局是要讓問責制度更“突出些、果斷些”。

問題是長期觀察的結果,政府在處理官員失職疑雲上,多不解釋,或一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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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廈截層•市民買單
 

【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向一家葡文報表示,松山燈塔附近現時經已建至約八十米高的新大廈的超高問題,很可以拆除超高部份來解決。

他說,原則上傾向拆除超過五十二點五米高的部份。
但他強調,應由發展商向政府提出解決辦法,然後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研究。

行政長官於今年四月十六日作出批示,規定松山燈塔附近建築物的限高為五十二點五米,因此上述建築中的新廈與上述限高有衝突,因為該新廈獲批的高度為一百二十六米,樓高超過三十層。

賈利安證實,工務局已與該新廈的發展商展開磋商,並且於上週與發展商的代表人舉行首次純技術性會議。

賈利安說,上述新廈的圖則是依法批出的,現時當局設法與發展商達成諒解,妥善解決有關問題。
賈利安又透露,當局已收到由兩家核數師事務所編制的一份報告書。該報告書詳述工程的所有費用,包括辭退工人和取消已訂購設備的費用。上述大廈超高問題的解決辦法可能由當局以金錢賠償或以批地補償。

(摘譯自《澳門論壇日報》)

摘自ctm:

Re:尼招真係高明.先不顧反對起高d先,然後就可藉此來換地!政府與地產商尼招,真係屢試不爽!市民次次都係乖乖買單!

Re:最近接連發生叫停超高樓事件,
所有樓宇都經政府批准, 同已經補地價,
現在叫停, 涉及巨大利益, 地產商那會容易罷休,
我相信政府須要對有關失誤要作出賠償,
所謂賠償, 不是金錢便是土地,
這些都是市民大眾的資產, 現在大家卻要代人埋單,
有關決策官員仍然高薪厚紅祿, 錯誤似乎關人隱士!

Re:局長們仲要有人工加

Re:政府失誤,全民埋單

Re:保險公司賠償都有上限,為何政府賠償就無限呢

Re:有無上限大家都唔知,因為政府根本不會披露賠償內容!

Re:和諧世界!

Re:割地賠款並不是只存在於中歷書內,我們今天都身歷其境!

Re:遲幾年的中國近代史可能加入這段荒唐事件!

Re:地盤停工, 限制高度 可以同賠錢,
世遺受破壞, 有錢都補唔返, 呢張單仲難埋,
到時子子孫孫就同您計數

Re:極大部份澳門人ge悲哀!高官所說每一個字全部都係法.市民的說話就是廢話.想當日,歐司長都說係依法施政.但佢地用什麼法.有誰知道呢.你唔知我唔知上天也唔知.只有高官才知.這就是澳門.澳門就是與別不同.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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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稱官員罔顧公眾利益


(澳門電台即時新聞)議員關翠杏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引用松山燈塔景觀受破壞,益隆炮竹廠一度獲批興建超高層樓宇及現時被投訴的小潭山腳興建47層高樓為例,反映官員在決策時,只是以依法及技術是否可行的簡單標準審批,罔顧公眾利益,依法審批亦成為當局最好的擋箭牌,項目是否繼續發展或政府賠償,發展商最終也成為贏家。她還批評,接二連三的事件,相關官員至今尚未汲取教訓。議員吳國昌亦羅列了多項引起糾紛的發展項目,包括多座超高層樓宇、批准填湖及批建油站等,促請政府不要拖延放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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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翠杏大炮轟擊:政府罔顧公眾利益


【特訊】議員關翠杏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引用松山燈塔景觀受破壞,益隆炮竹廠一度獲批興建超高層樓宇及現時被投訴的小潭山腳興建四十七層高樓為例,反映官員在決策時,只是以依法及技術是否可行的簡單標準審批,罔顧公眾利益,依法審批亦成為當局最好的擋箭牌,項目是否繼續發展或政府賠償,發展商最終也成為贏家。

罔顧公眾利益

關翠杏則指出:由於沒有城市發展總體規劃限制,官員只要依法,就能運用裁量權,決定工程或項目的審批與否,而有關審批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是否符合環境保育,是否符合周邊居民利益,根本無需理會;這不但容易引發社會紛爭,更為官員不規則的操作制造溫床。

她引用,無論是二OO六年八月,廢止《外港新填海區都市規劃章程》,大幅放寬該區多個地段的建築高度,令松山燈塔景觀遭受破壞的事件;還是年前仔舊城區原益隆炮竹廠對面一幅地段,獲批准興建超高層樓宇等;政府全部都是以「依法審批」作為回應。

不諱言,上述個案即使完全是「依法審批」,但相關官員在批出項目時,明顯只著重回應發展商的訴求,完全忽略世遺景觀保育或鄰近民居空間被嚴重遮擋的事實,徹底地違反了政府施政應以公眾利益為依歸的基本原則,特區政府一再強調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到底從何談起?

在公眾的爭取及社會的壓力下,政府在個別問題上已作出讓步,平息事件。反映官員在決策時,只以依法及技術上是否可行的簡單標準作審批,完全罔顧公眾利益。

商人永遠是贏家

令人憤慨的是,每當相關工程或項目引來批評或受到質疑時,「依法審批」便成為當局最佳的「擋箭牌」。面對這些「傑作」,結果只有兩個,一是讓項目繼續興建、另一就是由政府作出巨額補償;居民和土也區利益永遠是受損的一方,而那些獲得政府依法審批的發展商最終都會成為贏家。

她認為,不管是政治官員還是技術官僚,都有責任謹慎衡量,必須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再不能只停留在「依法審批」的低水平之上;但接二連三的事件,似乎仍未足以令相關官員認真檢討,汲取教訓,從而糾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誤。

要真正實現「以人為本」、「公眾利益為先」的施政目標,僅僅靠「依法施政」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官員素質及施政水平的提升。當然,當局亦有必要大大加強施政透明度,並在修改重大的城市發展規劃前,更廣泛讓社會知悉及認真聽取社會意見;中長期來說,當局有必要及早制訂清晰的城市總體規劃,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特區政府對此必須加以重視,以免社會矛盾和衝突的加劇。


吳國昌列舉「罪行」

△松山山腳高廈威脅東望洋燈塔世遺地位,多個地區興建超高廈等事件不斷發生,議員吳國昌和關翠杏認為,是政府在沒有城市總體規劃下,偏向商人利益完全忽視市民利益的行為,再次促請政府重視市民利益與城規。

多次提出希望政府重視城規的吳國昌,昨日再次指責政府不應縱容利益輸送,而犧牲公共利益;城市總體發展,本來就應該具備總體策略性規劃的遠景,以法律規範,明確依規劃辦事,避免長官意志擺佈和防止私相授受,確保居民對城市規劃的知情和參與權。十分可惜遺憾的是,在城市環境不斷在漠視居民知情參與權之下急促變遷,生活還境與公共空間受損引起的糾紛,已烽煙四起。

他先後引用多個項目指政府的處事態度消極,包括零六年特區政府在從未公開諮詢市民意見前就先向中央政府提出填海計劃,已逼使海洋花園一帶小業主抗議破壞原有環境。近年特區政府藉口增加大廈停車場到處破格濫批超高層大廈,嚴重破壞居民原有生活環境,政府毫不理會公眾維護公共活動空間的權利,不作公開諮詢便批准填湖,又迫使南灣湖畔湖景豪庭居民採取社會行動抗議。近年特區政府藉口設立提供較廉價汽油之油站而破格撥地建新油站,但居民反映所謂提供較廉價汽油之說並無兌現,反而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批建油站嚴重破壞居民生活環境及造成資源浪費,終又迫使黑沙環公園附近居民以社會行動抗議。

繼稱,政府未公開諮詢而向中央政府提出填海計劃,逾兩年半未獲中央政府批准。但藉口增加大廈停車場到處破格濫批超高層大廈引起的抗爭,以及藉口提供較廉價汽油而濫批油站引起的抗爭,正如火如荼。行政長官儘管今年頒令限制松山一帶建築高度,但松山腳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山邊多個地段的建築高度仍危及松山東望洋燈塔世遺景觀。事實上,松山燈塔景觀及大三巴牌坊背景都分別面臨超高層大廈的破壞。他認為,即使在正式制定城市規劃綱要法,制定總體城市規劃和建立法定城規諮詢參與程序之前,特區政府不應把這一系列問題拖延放任。對於已因上述措施及政府批示已構成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和公共空間的問題。特區政府應該正式舉行公聽會,公開資料邀請各方參與,以公眾參與和專業論證優化城市發展規劃的方式,尋求共識,合理解決!


吳國昌促增城規透明度

【本報消息】議員吳國昌就城市規劃和超高樓等問題作議程前發言,他促請當局舉行公聽會,公開相關資料,透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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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罪惡『依法』而行

「依法」、「依法」,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昨日議程前發言說得何其「一針見血」!她引用松山燈塔景觀受破壞、益隆炮竹廠一度獲批興建超高層樓宇及現時被投訴的小潭山腳興建四十七層高豪宅為例 ,反映官員在決策時,只以依法及技術是否可行的簡單標準審批 ,罔顧公眾利益,「依法審批」成為當局最好的擋箭牌,項目成事與否,發展商永遠成為最終的贏家!

不錯,在「歐案」的庭審中,市民已清楚看知多少貪都是在「依法」的外衣下進行,「依法」既是擋箭牌 ,亦是通往「金山銀礦」的通行証,所以有關法例長期滯後,未得到完善實有其原因的,完善法例,加強監察,彷彿自封財路,有心使詐者當不會為自己設障。

其實,在「歐案」揭發前,社會上已對不少涉及土地及工程批給的「異像」為之側目 ,畢竟還有些明眼人看穿一些人的「把戲」,無奈這都是「依法」的,江湖金句:「錢財總是奔向有辦法之人。」信耶?

正報 東方生
2008-06-25



市民日報


一再漠視民意「依法審批」工務部作風令人失望


就政府工務部門「依法審批」仔一超高樓宇的手法,昨日立法會全體大會上,被議員關翠杏開腔炮轟,批評只照顧到發展商的需要,完全漠視公共利益。同時,工務部門一而再、再而三使人側目的行徑,無疑讓社會感到極大的失望。
今次「依法審批」所引起的風波,又緣起於超高樓宇的問題。其實正如關翠杏所言,事件中使人最感勞氣和灰心的,便是明知過去這些問題已經引起過社會高度爭議,甚至國際社會的關注,然而有關部門仍然抱持後知後覺的心態,完全沒有汲取教訓,勵精圖治改革以前存在的灰色地帶,這樣又豈會取得行政素質的進一步提升!

回顧歐案的審訊,有目共睹的是一眾工務部門的大、小官員,猶如上演一場「官場現形記」,面對法庭各種質疑時,不是出現前言不對後語的供詞;便是無法解釋唯命是從的作風。無可否認,一個世紀貪官歐文龍便使澳門人感到痛心疾首,但是工務部門官員的不爭氣,就更讓大家心灰意冷。如此素質又怎會贏得社會的信任!

官員施政水平如此,反映在處理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亦甚為不智,引起本可避免的風波。前車可鑑,松山超高大廈的問題,當時很早便引發區內居民反對,但一意孤行的工務部門仍然漠視民意「依法審批」。後來,加上牽涉到山體線和世遺景點|松山燈塔的視軸線層面,爭拗終於鬧大。其實松山超高廈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在此之前,還有其他類同事例,已經赤裸裸地揭露了工務部門行事作風的隨意和草率,例如最顯眼事例,法官賴健雄便曾經質問過:為何用作規範樓宇高度的街線圖,可以因應發展商的申請便作出更改?當時,作供的官員沒有一個能完整解釋出所以然,只是強調會根據對方申請而作分析研究,再審批。但所謂的審批準則除了是遵守固有規範力薄弱的法律和內部指引外,極大部分是依照上司的行政意志辦事。這種行政作風正正是很多超高樓宇問題衍生的底因。

超高樓宇一方面固然涉及工務部門的行政作風;另一方面亦是本澳欠缺整體城市規劃導致。但是無論出於任何原因,最後始終都是使整體社會賠上代價。松山的遮塔事件就是最佳例證,政府除了因為勒令發展商臨時「腰斬」高廈計劃而賠付公帑外,整個特區政府的形象又蒙上污點。而最重要的是,風波會重挫居民對政府行政的信心,造成更大的社會矛盾。

俗語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在處理超高樓宇的問題上,其實政府工務部門已經屢遭教訓,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官員必須認真檢討過去錯失,杜絕同類事件再三發生,挽回社會對工務部門的信心。


2008-06-25
市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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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翠杏稱行政長官必須以身作則

議員關翠杏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認為,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法案適用對象只限於局長或以下級別領導及主管官員,令人遺憾,政府有需要交代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通則法案為何不同時向立法會提交。她認為,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等必須以身作則,主動接受問責機制規管,才能體現高官勇於承擔的決心和精神。

澳門日報
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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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建議內地生在澳可自由工作

青協學聯調查 七成人感孤獨無援 在澳內地生難融入社會

【澳門日報消息】“澳門高校內地學生狀況調查研究報告”顯示,就讀本澳高校的內地生融入社會有困難,語言更是最大障礙;有超過七成受訪者曾感到“孤獨無援,苦悶煩躁”。調查亦發現,內地生在本澳的課餘活動枯燥、社交圈子狹窄;同時有多數內地生贊成容許他們在本澳讀書期間兼職。研究機構建議政府、學校及社團應給予來澳升學的內地生足夠的關注和協助。

離家在澳多遇困擾

由澳門青年研究協會與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開展的“澳門高校內地學生狀況調查研究報告”昨公開發表,該調查總共發出了六百二十五份問卷,收回有效問卷六百○五份,受訪者包括來自澳門大學、科技大學、理工學院、旅遊學院、鏡湖護理學院及其他本地高校的內地生。

由於來自內地的學生多是獨生子女,他們在青春期遠離家庭,獨自到澳門生活,會遇到不同方面的困擾。研究發現,有超過七成受訪者有時或經常會感到“孤獨無援,苦悶煩躁”。面對上述情況時,多數人會選擇“讓自己逐步平靜”或“向周圍的朋友、同學傾訴”,甚少人選擇尋求學校、老師、社團或社工幫助。
在融入本澳社會方面,過半數學生認為“易融入,但有一些困難”;亦有六成學生認為與本澳學生或澳門人打交道“有一些問題”;有近六成學生覺得融入本澳社會的最大困難是語言,其次是文化背景。

課餘活動單調枯燥

內地生在本澳的課餘活動,主要是上網及看書,兩者加起來逾八成,其他社交活動、體育活動及社團活動等只佔很少比例,這說明他們的活動圈子較窄、課餘活動單調枯燥。關於兼職工作方面,有百分之七十點一受訪者贊成在讀書期間兼職。至於畢業後留澳工作的意願,只有百分之七點一的受訪者當初以希望留在本澳發展作為來澳升學的原因,卻有百分之十五點二受訪者,目前以留澳工作為畢業後的下一步計劃。

研究人員建議,在澳學習的內地生逐年遞增,成為不可忽視的一群,社會應該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關懷。政府部門、學校及社團應幫助他們適應本澳的生活環境,讓其盡快融入本澳社會。學校和社團可以開展一些針對性的活動,如粵語學習、交流訪問、社會服務等,讓他們加強溝通能力,更好地融入本澳社會,亦可藉此促進兩地居民的民族認同感。

提供空間留澳發展

內地生離鄉背井來澳獨自生活,其心理健康不容忽視,為了避免他們因為心理健康問題,引發出一些極端事件,建議學校和社團可考慮建立求助熱線,啟發和引導他們如何處理壓力、調整情緒。

附加檔案
翁少鴻(右)、區曉文發表本澳內地生研究報告。
翁少鴻(右)、區曉文發表本澳內地生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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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發展「動態微調」幽靈仍然存在 促建官民溝通常設機制


【華僑報特訊】鑑於歐文龍的「動態微調」的幽靈依舊在這個小城徘徊,全澳不少地段經官方依「微調」而隨意改變用途、隨意放寬樓層高度,對社會的環境就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影響。惟是官員對民眾的質問不是積極回應以求產生良性互動,而是刻意迴避,甚至連代表民眾的立法議員要求交換意見亦遭拒絕,官員的傲慢和忽視民意可見一斑。行政當局能否建立官民溝通的常設機制,讓市民有途徑對個案問題表達意見,也讓相關官員能夠真正直接聽取市民意見,以作為改進工作之動力。

 「在歐文龍執掌運輸工務司的年代,由於特區政府一直拒絕制訂城市的整體規劃,對土地的用途亦拒作任何規範,結果是流弊叢生,問題成堆。

 而當時,歐文龍先生在形容土地發展的其中一個金句是「動態微調」。何謂「動態微調」呢?就是說,澳門整體雖無城市的具體規劃,但城市各區是有其功能定位的。而因應這些功能定位的發展需要,政府可以以「動態」的發展模式對土地用途進行「微調」。而所謂「微調」,就是輕微的調整。對整個城市來說,一幅土地的用途改變、樓層的高度改變,當然是「微不足道」,但對鄰近居民來說,就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影響。比如說最近鬧得熱哄哄的名門世家就是經過「微調」後將原來十六層高的建築計劃改為興建四十多層、南灣湖A9地段由原來的十多層的商業樓宇用途「微調」至四十多層的住宅用途等。

也有土地用途的「微調」,例如保利達的工業用地「微調」為住宅用地、筷子基沙梨頭北街的休憩區和黑沙環公園的部份土地「微調」為油站等等。遠的還有下環區貨櫃碼頭在澳葡政府時代已規劃遷到路環九澳,而據此一規劃下,鄰近地區發展為商住區,因而由政府批准在鄰近貨櫃碼頭地段興建商住樓宇,但經特區政府輕輕一「微調」,貨櫃碼頭就合法地繼續存在,鄰近居民就每天日日夜夜飽受噪音之苦。

 這樣的「微調」,巧妙的地方則在於沒有整體城市規劃下,如何「微調」基本不受制約,批准「微調」還是不批准「微調」完全賴掌權官員的一念之間,既無須徵詢受影響居民的意見,更可「理直氣壯」地說成是為了城市發展需要而「依法」作出相關決定。

好了,歐文龍退場,劉仕堯登場,但「動態微調」的幽靈卻依舊在澳門這個小城徘徊,歐文龍在任時所作的批給,不論合法與否,更不論合理與否,均繼續貫徹執行。沒有歐文龍,但繼續執行的卻是歐文龍的政策和

 劉仕堯出任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來,口中常說聽取居民意見,亦似乎經常約見或拜會部份社團,但大都是「騷」味十足,徒具開明姿態。有?仔葡京花園居民黎先生就名門世家由十六層「微調」四十七層提出質問,三次去信劉司長而未獲片言隻字答覆,於是黎先生在六月份以每天二萬多元的費用在某報連登三天廣告要求劉司長解釋,劉司長照樣視若無睹,置諸不理。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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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3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5, 20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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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僱傭合約以外

有沒有想過,一間學校解僱兩位敎師,為什麼會上報紙版面?

是的,有些在私營機構工作習慣講究合約精神的人會說:“不續約就不續約,沒有什麼特別的,也不需要解釋什麼。”這種說法,在私營機構也許是對的,如果事先僱傭雙方都明白,這是一紙不可續期不會更新的合約。如果沒有這個前提,解釋與否以及提早多少時間通知,就看這個僱主是否明白,自己具有道義上的責任,讓一位期望合約會續期的員工知道自己有離任的必要和明白不獲續聘的原因。

可是,如果事件發生在一個敎育機構,情況該不該有點分別?那要看這個機構的性質。如果這是一家私立學校,資金不是來自公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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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的官最好當


溫家寶總理為國家監管毒奶粉不力,深感內咎,並向群眾致歉。

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昨日更為毒奶粉事件引咎辭職。

深圳龍崗歌舞廳特大火警,龍崗區長翌日為事件向死難者家屬致歉,深圳亦有多名官員為此丟官……從連日國內多起事件,引發領導人向群眾致歉,並有官員下台的事例,再次引証澳門特區的官果是最好當的官!

請看!嘉模泳池再有泳客溺斃事件,體發局官員竟仍繼續奔赴內地,參加「俾面派對」,沒有即時慰問死者親屬,更無向大眾道歉,對問題核心──已有前科的管理公司緣何可以獲續約更不敢提,龜縮數日後,始由一名處長「照本宣科」作出「依法辦事」的交代!

東亞運嚴重超支被審計署猛轟,最高負責官員竟不是向市民道歉,而是反唇相稽,反駁人家誤導,好官我自為之!

年前五一的那一槍響,治安官員亦無為事件致歉或內咎,對受槍傷市民不即時加以慰問,卻裝作絕對的科學客觀,稱未有最後化驗報告,未可肯定傷者所傷乃警槍造成云,冷血無恥之尤。

又那年揭發最大貪官案,最高領導也沒因貪官潛伏身邊多年未被發現引以為咎,亦無對貪官所為造成對社會大眾的影響而致歉,只拋下一句「罪証確鑿」而收場。

綜觀上述事件,特區的官有權無責,比現時大陸的一套還不如,特區行的不是「問責制」,而是「免責制」!這樣的官豈不好當。


東方生
正報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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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當局申請審批工作“黑箱化”

關翠杏關注外僱大幅增加

【本報消息】議員關翠杏就外僱人員審批作出書面質詢,外地僱員大幅增加至十萬多人,質疑當局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只是政府“口惠而實不至”的口號。

關翠杏在質詢中指出,在人力資源發展辦公室成立前,勞工事務局就業廳負責審批外地僱員。據有關工作報告指出,○六年該局受理的外地僱員申請,竟然高達廿一萬一千人,其中九萬一千個申請獲當局批准。但同年底本澳外地僱員人數卻不足六萬五千人,只佔政府當年批出數額的四分之三,相對於當年企業的申請額而言,更不足三成。為何企業一方面大量申請配額,另方面又擁有大量外僱配額而不用?這根本就是政府批出的配額已遠超市場實際所需,有關部門卻未有跟進、視而不見。到○七年五月底,人力資源發展辦公室成為專責的“審批機器”後,外地僱員申請和審批工作更“黑箱化”,所有外僱的申請和批出數額完全未有公開,公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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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多年前廣東巡撫批評至今也能用上


今日網上看到一段名言

1887年,廣東巡撫吳大澄上奏清總理有關澳門的情況時總結

官無善政
商無善賣
工無善藝
惟借賭館娼寮,包私庇匪
收受陋規,為自然利

他想不到百多年後澳門仍然......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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