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巨貪涉數十億 工務運輸司司長歐文龍下馬

天亮了還是這樣黑,天黑了還這樣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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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爆料歐頻會建築商

擔任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司機的區漢初昨日出庭作證指出,歐文龍與建築商何明輝見面最多,○三年金龍酒店開幕後,頻到該酒店農圃中餐廳與何會面。此前亦常到濠璟酒店、萬豪軒酒家及利澳酒店與建築商林偉等見面。司長辦秘書黃佩芬指出,歐文龍定期與局長級官員及羅定邦見面。曾協助歐文龍訂製兩枚“可麗”原子印章,和協助歐文龍預訂用餐地點及銷毀“黃紙”。

農圃餐廳見何明輝

區漢初自一九九八年起,擔任當時為焚化中心曁污水處理站辦公室主任、至後來官至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司機,專責接載歐文龍出入。他昨日出庭作證時,被檢察官郭婉雯問及是否見過建築商何明輝時,表示有一次在夜間載過歐文龍在利澳酒店與何明輝見面(區漢初稱在廉署認人時才得知其人為何明輝,此前見過但不知其名),他在外等候。

他曾在後來詢問侍應,得知中鐵陳總、通利老闆(鄧儉民)、信託老闆(林偉)等亦曾分別與歐文龍聚會。利澳老闆呂強光則是聽酒店伙記講(有其人與歐見面),未見過其人。不知有否與呂耀東晩飯,亦未見過其人。殷飛歷(清潔專營公司董事)曾在前司長歐文龍辦公室出現(區在廉署認人時才知其名)。

區漢初表示,歐文龍與建築商何明輝見面最多的地方是在金龍酒店農圃中餐廳。在此之前,多在濠璟酒店、萬豪軒酒家與林偉等人午餐及晩餐。

假日往港持公事包

區漢初作證時指出,曾在周六、日或非辦公時間車載歐文龍到港澳碼頭往香港,間中歐文龍與其父親同往,有一次亦搭載過歐文龍與一名女子(區漢初不認識)到港澳碼頭。每次歐文龍均手持一個小型公事包,全部利用特別通道出入。有時隔日或即日來回,並攜有購物袋回澳。歐文龍有時亦自行駕車,無須區接載。

一九九○年入職至今,其間擔任前司長歐文龍辦公室秘書的黃佩芬作證時指出,歐文龍每周均會與局長級官員及發展辦主任羅定邦等會面,其餘官員在有需要時會到司長辦,如土地管理廳廳長陳寳霞、建設辦副主任潘寳玲及工程師周惠民等,均曾在司長辦出現過。

黃佩芬表示,曾協助歐文龍訂製過兩個英文名字的“可麗”原子印章,均是由歐文龍用白紙簽名,但未留意是否兩個不同簽名,印章交歐文龍。亦曾協助歐文龍預訂用餐的地點,只知時間和人數等,但不知與何人約會。日常協助歐文龍辦公室的文書登記、接聽電話和公函的電腦輸入和打印,“黃紙”(便利貼)影印後、出街前會銷毀。


澳門日報
200711/17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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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涉嫌巨貪案昨日出庭證人(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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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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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嚴詞質詢,周惠民答非所問

建設辦高級技術員周惠民昨出庭應訊時,多次被檢察官郭婉雯嚴詞質詢其問非所答,且對他何時升職亦答“不太記得”更表錯愕。對於葡京迴旋處工業意外後,何以未將工業意外追加入評分事宜上?周指印象中,至今年建設辦始收到將工業意外追加入評分標準內。

幾時升職都唔記得

周惠民指出,上司是前建設辦主任羅定邦,但日常不會向羅直接匯報工作,多與顧問江麗容接觸;即使江放假或公幹,亦從未正式代任其職務。當周被問及九九年入職建設辦,何時晉升為顧問高級技術員時,周惠民竟答“不太記得,好似近兩年嘅事。”檢察官郭婉雯隨即錯愕地指:“你連幾時升職都唔記得V”

當郭婉雯問是否記得參與工務局開標的理工體育館及澳門蛋工程時,周惠民除答稱有印象參與兩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外,又回答曾參與多個其他工程。郭對此即指“淨係問你體育館及澳門蛋,冇問你其他!”

周惠民就工務局開標情況時指出,印象中非局長開標,是副局長、廳長負責。第一次代表建設辦參與時,曾就開標程序詢問工務局員工,評標時會就施工計劃、方案及具體情況評標。評標時間一般數小時,再初步評分。他負責工程進度及施工方案等,至於機電、建築設備不是自己負責範疇,他交評分予工務局同事便離開。

說法不一理解所致

被問及有否評分初稿一事,周惠民答“冇”。郭婉雯即指出:“你在檢察院答有,而家又話冇?”對此,周指其理解的評分初稿為無價錢、無工期等,說法不一可能對評分初稿理解“有出入”所致。對檢察官詢問陳漢傑或上級曾否指示特定公司中標,以及在評分初稿上調過分數時,周答,“冇。因冇接觸過陳漢傑,冇人講過要調分,所以冇調過”。

在建設辦與工務局工程招標有何不同時,周惠民指前主任羅定邦非開標委員會成員,每次開標,他會根據辦公室人員工作及休假情況草擬成員,再交上級批示。“開標後,各成員各自取標書,就施工方案、經驗等評分,製作初稿,為期約一至兩星期。後交一成員做平均分,再開會決定同意否。”對於會否向羅定邦諮詢初稿,周惠民答“冇”。郭婉雯即問何以如此肯定?周再回稱:“因我冇畀佢,佢唔需要知。”

不曾與歐談論評標

早前有證人指周惠民曾到司長辦公室,周惠民稱兼顧內地、國外及香港的接待工作,就此要詢問上司情況,非報吿工作。對郭詢問有否向歐文龍匯報工作時,他指曾匯報輕軌推廣方案及新城規劃事宜,其間與歐文龍並無談及評標事宜。

在關閘地下客運站工程出現漏水、照明系統及消防系統缺陷後,同一工程公司在競投葡京迴旋處整治工程,其施工經驗分數竟達一百八十分,被評為最高。郭質問相關缺陷有否納入評分考慮之列?周惠民指出,因考慮到小規模公司未能承接類似大型工程,故開會時未討論有關問題。

今年加入意外評分

就葡京迴旋處整治工程延誤問題,周指地下輸電網因工程需要移動,高壓電工程須由專營公司負責,相關設備須由歐洲運抵本澳,加上要顧及區內交通分流等事宜,故工程延期。郭再追問科技館開標時,何以未將葡京迴旋處工業意外追加入評標事宜上。周指工業意外由勞工局調查責任誰屬,印象中他至今年始收到將工業意外追加入評分標準內。


疑犯兼證人作供出問題

歐文龍案昨日繼續聆訊,焦點集中在關閘廣場及地下客運站工程、葡京迴旋處整治工程的工程延誤、追加工程、工程質量問題,以及在工程批給時有否接獲“指示”與評分標準。前建設辦主任羅定邦,顧問江麗容、周惠民在作供時均表示,在評標過程中從未收過“指示”,一切工程批給均是依法處理。

羅定邦指出,工程延誤與政府地質資料不全、工程開展前規劃不周、地下管網複雜等因素有關,並對回歸後有多項大型公共工程落成感驕傲。另外,案中關鍵人物何明輝昨日亦在證人名單之列,但由於法院及治安警均未能與他取得聯絡,故決定暫時放棄聽取其證供。

原本被安排出庭作證的楊華光(譯音),本身為歐文龍案疑犯,檢察院方面已另案處理。楊出庭作供時,以疑犯身份選擇拒絕作供及回答所有問題,但法官賴健雄指楊與歐文龍案件有關,不能拒絕回答有關問題;辯護律師施展鵬則反對其在庭上以任何形式作供。故主審法官岑浩輝最後宣佈,要求檢察院在十日內,向法院索取楊的卷宗交予法庭,以決定他有否需要作為證人身份被傳召上庭,楊最後獲準暫不用作供離開。

由於歐案中有十多位證人本身亦為案中疑犯,故因應楊華光(譯音)在庭上出現的作供問題,岑浩輝要求檢察院向法院索取有關人士卷宗交予法庭,以決定他們是否有需要作為證人。

另外,昨日聆訊原本安排何國榮(譯音)、楊綿綿(譯音)、楊宣冰(譯音)、陳雄森(譯音)上庭作供,但由於法院未能與四人聯絡,故有關人士未有上庭。控方要求由治安警方面通知有關四人,並獲批準。

未能出庭的還包括有何婉芬(譯音)、梁奉傑(譯音),法院方面已寄信往香港通知兩人,控方表示希望再等候一段時間,以待兩人回覆。

昨日出庭作供的還包括有物業登記局長梁美玲、工程判頭江振傑,以及另一證人黃雪燕。其中黃雪燕在控辯雙方同意下,獲準豁免作供。歐文龍案明日將會繼續聆訊。


羅定邦:政府要負部分責任

【本報消息】歐文龍涉貪案昨續審時披露,關閘廣場和地下巴士總站以卅二項後加工程,造價“翻幾番”,但工程仍然出現不少問題,遭控方質疑後加工程判給是否受到上級指使?前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羅定邦稱,關閘廣場的後加工程大部分都是事前計劃安排未盡周詳,以及提供的地下網線資料不全所致,政府亦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關閘地下廣場的“通風系統”完全按國際標準設計,後加工程是受到巴士司機不自律“停車熄匙”和乘客投訴所致,政府為了給乘客一個舒適環境,為免再有投訴,所以要有後加工程。

政府給地基資料有誤

關閘廣場和地下巴士總站工程不但嚴重延誤,後加工程更多達卅二項,令整體工程費“翻幾番”,檢察官宋敏莉質疑建設發展辦公室在開標過程中是否收到“指示”特定判給通利承建,以及如何監督工程質量?羅定邦辯稱,後加工程涉及不少技術問題,尤其多個部分要更改原設計,故後加工程與承建公司無關。

首先是興建關閘廣場工程時,由於舊有的邊檢大樓在工程開工後數個月才清拆,當時居民和司機都有微言。當局為了方便人車出入,須修建臨時道路和通道以分流人車,且原設計要求承建公司用混凝土樁便能建好地基。但在開工之後,發覺地質結構與政府提供的資料有很大差別,需要改用鋼樁,深度亦由原來的四十米增加至五十米。這由於政府疏忽而出現的額外負擔,無理由要承建公司負責。

稱工程批給依法辦事

宋敏莉認為羅定邦在兜圈,並無直接回答後加工程問題,而且靠近特警總部一側加建圍牆和排水管出現滲水的三、四項後加工程明顯是承建公司工程質量不合要求所致。

羅定邦表示,關閘廣場和地下巴士總站的卅二項後加工程批給並無不妥,全部按照法律辦事。至於特警總部加建圍牆是基於保安理由,並且根據治安警察局的要求,修改圍牆設計。

至於排水管出現的三、四次滲水是施工時發現地下管網位置的資料不全,且旁邊有多幢樓宇,工程人員“挖到邊就滲到邊”。加上巴士總站上蓋栽種了不少植物,並設有噴泉,這類有上蓋公園建築物大範圍滲水的問題也時有出現,故需要後加工程補救。

工程設計未諮詢民意

關閘地下巴士總站在啟用後不久,由於通風不足被乘客和巴士司機投訴,需要增加風扇等後加工程。助審法官賴健雄質問羅定邦,到底工程項目設計是由通利抑或由政府提供,為何又要後加通風系統工程?羅定邦辯稱,該工程項目設計是由有經驗的則師負責,有齊全的圖紙及文字技術資料,通利公司按照工程羅列的數據和資料施工;且在啟用時有關部門根據國際標準測量巴士總站的溫度和通風指標,完全符合相關國際標準的要求。

由於巴士司機沒有“停車熄匙”的習慣,本澳法律亦無相關要求,導致站內的空氣質素下降,司機和居民投訴不斷。政府為滿足居民和司機的要求、給予他們有個舒適的環境,故有相應的後加工程,增加風扇及改善通風系統。羅定邦強調,“要舒適就要付出多啲錢。關閘廣場地下巴士總站的設計完全符合國際標準,倘若政府在設計有關工程項目時,能諮詢社會及居民意見,從設計開始便顧及使用者的感受,便會得到廣大居民的支持。


澳門日報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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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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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被捕前赴港處理逾億巨款

【本報消息】歐文龍案昨日的聆訊中,原本安排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專責處理公司帳戶的職員鄭達恩出庭作供。但由於對方選擇不出庭作供,故法官岑浩輝依法在庭上宣讀其在刑庭上、在法官及控辯雙方見證下的備忘筆錄,以及在檢察院及廉署時所作的口供。

證詞透露,歐文龍當日曾分別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代表李社長及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代表林偉,前往香港中銀辦理兩公司的開戶手續。李社長及林偉均授權予歐文龍全權處理有關帳戶,至今未變;歐文龍亦偏愛風險較低的結構性存款投資計劃。

同時揭露,歐文龍曾於被捕前三日親臨香港中銀,處理一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歐文龍曾於當日計劃為其中一公司帳戶辦理開設網上理財及支票戶口手續,但當日即要求中止辦理。

與李社長林偉開戶口

根據法官岑浩輝在庭上宣讀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專責處理公司帳戶的職員鄭達恩的證供內容顯示,由於工作關係,鄭達恩曾與歐文龍見面七至八次。鄭主要負責公司銀行帳戶理財業務。

由於該行有一套政商界要人資料系統,當歐文龍辦理開戶手續時,鄭達恩在輸入其個人資料時,已由系統得知歐文龍為澳門一名重要官員,故對其印象特別深刻。李社長及林偉由於曾與歐文龍一同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故鄭對兩人亦有印象。

李社長授權歐理帳戶

歐文龍於二○○四年年底到香港花園道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當時歐文龍向鄭達恩詢問有關開設公司銀行帳戶的手續。隨後歐文龍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的有關資料交予鄭達恩。

由於銀行需要時間審批,故一星期後,鄭達恩通知歐文龍需到銀行交付手續費,歐文龍隨後親自到銀行繳交。至○五年一月三日,歐文龍與李社長到銀行透過鄭達恩,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辦理公司帳戶開戶手續,分別開設港幣及外幣綜合戶口。開戶時,作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代表的李社長將帳戶全權授予歐文龍直接處理,着銀行不用與李社長聯繫。

鄭達恩並吿知李社長,若要取消授權,必須辦理與開戶時同樣的審批手續。但至今李社長仍未辦理過取消授權的手續,代表歐文龍仍實質上操控該帳戶。歐文龍亦要求銀行方面將所有帳戶文件寄往香港一郵政信箱,聯絡電話亦為歐文龍的私人手提電話。

隨後,歐文龍曾向鄭達恩查詢投資計劃,由於歐文龍父親歐榮光在該行有投資理財戶口,故鄭達恩將其轉介予相關同事專門負責。歐文龍亦於○六年三月,將Ecoline Property Limited一筆四千二百萬元款項轉作結構性存款。

林偉未取消授權申請

去年五月份,歐文龍與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的代表林偉去到香港中銀,同樣透過鄭達恩辦理公司戶口開戶手續,情況與辦理Ecoline Property Limited公司帳戶開戶手續時大致一樣。同樣,林偉亦將帳戶全權授予歐文龍直接處理,相關銀行文件亦同寄往香港一郵箱,聯絡電話亦為歐文龍的私人手提電話。

至今林偉亦未有申請取消授權,故歐文龍仍實質上操控該帳戶。

至距離歐文龍被捕前某日,歐文龍致電鄭達恩,詢問為何Ecoline Property Limited公司帳戶突然多出一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鄭達恩解釋由於歐文龍早前所作的結構性存款,銀行方面因應情況,會主動中止結構性存款,有關款項會自動轉入相關戶口。

被捕前三日往港理帳

歐文龍得知後,在被廉署拘捕前三日,即去年十二月四日上午,親自前往香港中銀處理該筆一億○八百萬元的款項。在Ecoline Property Limited的帳戶中,分兩筆將一億元款項作結構性存款,八百萬元則轉入Best Choice Asset Limited於另一銀行所開設的帳戶。

歐文龍亦着鄭達恩為Ecoline Property Limited帳戶辦理開設網上理財及支票戶口。但至下午,歐文龍突透過電話吿知鄭達恩,取消辦理有關手續。三日後的十二月七日,歐文龍被廉署拘捕。


澳門日報
2007/11/22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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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告信歐程度不合邏輯

【本報消息】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巨貪案四名親屬及三名商人涉嫌串謀貪污案,昨日在初級法院提堂,當中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及商人何明輝、陳東生等三被告缺席。

歐文龍的父親歐榮光、胞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俱否認洗黑錢的指控,三人對於歐文龍分別協助他們在香港、英國開立多個銀行戶口,都辯稱是出於對歐文龍的信任;歐父更指歐文龍是“全家的模範”,表示戶口的操作不知情。控方強烈質疑各人對歐文龍的信任簡直超乎常理,助理檢察長陳子勁懷疑:“即使佢叫你去殺人你都會去?”主審法官高麗斯直言,被告之間的關係及對歐文龍的絕對信任令人費解,完全不合邏輯。

歐父由護士陪上庭

案件於初院五樓一號審判庭進行,早上十時二十分開庭。自前年十二月歐案揭發後被捕並還押路環監獄的歐文富及歐陳華彩於早上八時四十分由囚車押抵初級法院;抱病在身、一直在山頂羈留病房的歐榮光,則由護士陪同上庭,第七被告、商人殷飛歷也有應訊,但昨日聆訊至傍晚六時結束時仍未及殷飛歷的環節,今日續審。

歐妻及兩商人缺席

該案的主審法官高麗斯,張婉媚及岑勁丹任助審法官。檢察院則派出兩名助理檢察長馬翊及陳子勁任控方。高大衛、李奕豪、雷正義、黃顯輝及盧毅志(殷飛歷原來辯護律師為華年達,後臨時撤換)分別任七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七名被告中,法庭以告示形式通知下落不明的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及商人何明輝,兩人昨仍未現身,依訴訟法視為缺席審判。另一缺席的中鐵總經理陳東生簽署缺席聲明,同意缺席受審。

根據起訴書,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涉嫌以巨額賄款行賄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歐文龍投得多項公共工程。為掩飾不法賄款,陳明瑛、歐榮光、歐文富及歐陳華彩,應歐文龍要求在外地開設多家空殼公司及戶口,透過迂迴的銀行帳戶網絡,協助歐文龍清洗黑錢。

為子留學在英開戶

歐文富夫婦對指控一概否認,辯稱有意將當時即將初中畢業的兒子送往英國留學,在哥哥歐文龍協助下兩度赴英國開銀行戶口及補辦手續。由於不諳英文,所有開戶文件交由歐文龍負責。歐陳華彩指出,歐文龍曾表示在英國開戶,申請未必會批,承認先後前往三家銀行,但一直以為是聯名戶口。其後兒子無意留學,再沒有過問戶口情況。至接獲起訴書始知在英國她與丈夫開設了六個戶口,另以她的名義開設了公司。

信任大伯文件簽名

控方針對歐陳華彩在港開戶多番追問,歐陳華彩承認曾應大伯要求一同往港,在一間地舖內簽下多份文件,但事前不知赴港要簽文件,事後亦不知為何要在文件上簽名。陳子勁質詢她從沒起疑?歐陳華彩解釋因為大伯身為運輸工務司司長,所以相信他。此番解釋惹來陳子勁質疑,指她對歐文龍的信任,簡直超乎常理。“假如佢叫你殺人,你就去殺人?”歐陳華彩頓時無言以對。

歐弟夫婦關係離奇

歐陳華彩與歐文富之間的夫妻關係也撲朔迷離,歐陳華彩稱十年前兩人已“分開住”,但並非“分居”、“離婚”,只是覺得“分開住會開心啲”。她稱與丈夫財政獨立,她不知道丈夫的收入情況,但表示丈夫承諾過會負責兒子到英國升學後的生活負擔。在開戶後的戶口及相關文件也由歐文龍保存,她一直未向對方索回,被問及原因,同樣是回應“相信佢”。高麗斯直言上述言論令人費解,更難以令人相信,因為完全不合邏輯。

父以為歐儲私己錢

根據起訴書,歐榮光在歐文龍多次陪同及協助下到香港的上海匯豐、中銀、花旗、恆生、永亨等銀行開立了多個戶口。歐榮光辯稱,起初以為是歐文龍瞞着妻子儲蓄“私己錢”,加上對其信任,所以惟命是從。又因為歐文龍是司長、處事穩妥,是“全家的模範”,在歐家極具權威性,“佢話一,冇人話二”,兒子也不喜歡別人過問其私事。因此,即使他奇怪兒子為何要他開立那麼多戶口都不敢過問。但控方質疑他“老來從子”的辯詞。

何明輝予歐一億五

另外,高麗斯宣讀了另一被告何明輝先後在澳門廉政公署、檢察院的供詞。何明輝透露,在○四至○六年他向歐文龍給予的“佣金”及“顧問費”至少一億五千萬元,涉及多個賭場酒店的私人工程,但辯稱在競投公共工程時沒有行賄政府官員。


澳門日報
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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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父:歐文龍是全家模範
連特區政府何特首也信任歐文龍自己冇理由唔信


【本報消息】在兒子歐文龍陪同下到香港多家銀行開立戶口、過後又把戶口授權予歐文龍的歐榮光,認為歐文龍是“全家的模範”;且自己年紀已大、“老來從子”,他對兒子絕對信任。

控方則指“老來從子”不能解釋一切,尤其是被告本身也有懷疑兒子的行為卻不敢過問。控方也認為,被告本從商,理應了解銀行戶口的財務操作,實際上被告清楚自己在本地銀行帳戶的餘額,卻對在外地開立戶口及過後大量資金在這些戶口流動如此糊塗,反差很大。

往港開戶問題概不知

歐榮光承認在香港的上海匯豐銀行、花旗銀行、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恆生銀行、永亨銀行等開立了衆多戶口,但都是“歐文龍叫我開”,而且都是為了歐文龍而開。他稱,當初歐文龍有此要求時,他以為兒子不想被妻子(陳明瑛)知道,想藉香港開戶儲蓄“私己錢”;且歐文龍勸說他年事已高,遂把戶口都授權予歐文龍管理。至於戶口開立後,戶口有甚麼用途、有多少資金流動,他一律以“唔知道”回應。

歐做事穩陣全家信任

當控方質問為何在香港開立了這麼多個戶口(如花旗銀行就有以他名義開立的四個戶口),歐榮光一開始揚言是“全家都信任佢,佢話開戶就開,佢話授權就授權”,因為歐文龍是“全家的模範”,做事非常“穩陣”。所以在兒子陪同下,他只是到香港的銀行在一些文件上簽名,其他事情由歐文龍處理。他稱不知道在香港怎樣開戶,個人也沒有在香港的聯絡地址,他承認認識涉及歐案但已病故的李社長,但不知道歐文龍利用李社長在香港郵箱作為銀行寄發文件的通信郵箱。

奇怪多開戶口不敢問

不過,當控方追問歐文龍任職司長的月薪為十多萬元,即使真是瞞着妻子“儲私己錢”,根本無需開立這麼多的銀行戶口,歐榮光此時表示在開立兩三個戶口後也感奇怪,但不敢過問。他稱,歐文龍在家中很權威,“他說一、沒人敢說二”,更不想別人過問他的私事。因此,歐榮光表示雖然不知道他怎樣運用這些戶口,確有懷疑,但始終不過問,怕問了會“反面”。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調侃:開個戶口問多一句,唔使反面吓!

否認在相關支票背書

助理檢察長馬翊則追問歐榮光在香港開戶與過後多張有歐榮光背書的支票之間的關係問題。歐榮光表示,沒有在相關支票上背書,在廉署搜出這些支票並在調查時向他展示之前,他沒有見過這些支票。支票上的背景也與他個人的簽署有差別,不過,對於馬翊一再追問支票上的背書與歐榮光在香港開立銀行戶口所作的簽名是否一致時,他只說已不記起開立戶口的簽名。

老來從子非合理解釋

歐榮光說,連特區政府、何特首也信任歐文龍,自己把歐文龍“養到咁大,又咁成功”,故沒有理由不相信兒子,他願“老來從子”。陳子勁則反詰“老來從子”不能解釋一切。馬翊更指歐榮光原是從商(洋服及制服生意),本應數目分明。“在調查過程中,被告對自己在本地的銀行戶口有多少餘額,他都記得好清楚。為何在香港的戶口卻全不知道?”歐榮光回應稱,因為他是定期存款,靠“食息”生活,所以記緊戶口會在甚麼時候續期、有多少存款,有關的月結單都會保存在錢包內。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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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三親屬大幅減刑2/3

【本報消息】中級法院昨審結歐文龍家屬及三名商人的行賄及清洗黑錢上訴案,合議庭裁定歐文富、歐陳華彩、歐榮光、殷飛歷及陳東生部分上述理據得直。歐文龍三名親屬的清洗黑錢獲大幅減刑三分之二,分別判囚五年至四年。至於商人殷飛歷及陳東生,除分別被減刑四年及一年九個月外,兩人須向特區政府賠償合共五千萬澳門元,獲暫時廢止。根據法律規定,中級法院在刑事上訴案中判刑低於八年,不可上訴至終審法院。換言之,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為終極判決。

刑低八年屬終極判決

昨日下午四時,中級法院裁決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家屬及商人案。合議庭由中級法院法官司徒民正、蔡武彬、陳廣勝組成。由裁決書製作人司徒民正宣讀判決內容,七名上訴人歐文富、歐陳華彩、歐榮光、陳東生、殷飛歷、何明輝及梁鳳儀,前六人於今年六月被初級法院裁定清洗黑錢或行賄罪名成立,分別判囚廿五年至七年不等,涉案的不法資產一概充公。商人何明輝、陳東生及殷飛歷合共賠償一億澳門元予特區政府,以彌補對本地區造成的損害。

在兩小時的宣判中,涉案上訴人全由律師代表出庭聽判。司徒民正指出,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歐文富、歐陳華彩、歐榮光、陳東生及殷飛歷上訴理據部分成立(詳情見附表1),五人獲大幅減刑,分別判囚六年至四年(詳情見附表2)。根據修改過的《刑事訴訟法典》規定,中級法院在刑事上訴案中,判刑不超過八年,不可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檢察院表示,正研究中級法院判決書內容,並依法相應處理。

商人何明輝上訴駁回

現被法院通緝的商人何明輝,因未接獲一審判決的通知書,故提出的非終極上訴被駁回。但名下的新明輝建築有限公司及妻子梁鳳儀提出解凍帳戶資產,上訴理由獲中級法院接納。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中,法官着令凍結何明輝名下個人或公司的銀行戶口,作為支付五千萬元賠償金。然而根據法律規定,案件審結後毋須作為證據的物品,應發還予有權限人士。換言之,新明輝建築有限公司及梁鳳儀在裁決書轉為確定後,將可動用帳戶資金。

這項上訴的判決為二比一。投反對票的助審法官陳廣勝認為,本上訴不應受理新明輝建築有限公司及梁鳳儀的上訴,原因是何明輝至今未接獲一審判決的通知書,現階段不能跳步審理賠償金和解封其銀行帳戶事宜。同時,何妻在一審判決後已曾向原審法庭申請解凍銀行帳戶,原審亦回覆了待案件上訴有結果後才處理。

殷刑期超三年無緩刑

在原審判決中,因清洗黑錢及行賄罪被重判監禁十年的殷飛歷,雖然在中級法院裁決中獲減刑至六年,由於刑期超出三年,不予緩刑,有關判刑需即時執行,另需賠償四千六百萬元予特區政府。同意缺席受審的陳東生,雖獲減刑至五年三個月,亦需服刑。

兩人須向特區政府合共賠償五千萬元的上訴獲得直。中院合議庭認為,雖然兩人行為令特區政府聲譽受損,但原審法院的判決書中,並沒有指出兩人所為對特區政府所造成的實際損失,難以釐定具體的賠償金額,故暫時廢止這項的罰款,但特區政府可透過民事訴訟索償。此外,助審法官蔡武彬及陳廣勝就兩人洗黑錢讀出表決聲明。

歐夫婦出獄指日可待

歐文富、歐陳華彩、歐榮光涉及另一宗與商人鄧儉民、劉春紅行賄及洗黑錢的上訴案,短期內在中級法院進行審判聽證。在原審判決中,被控清洗黑錢罪的歐文富、歐陳華彩分別被判罪名不成立及不予處罰,僅得歐榮光被判監三年六個月,如果歐文富及歐華彩上訴維持原判,扣除羈押及已服刑時間,出獄指日可待。


澳門日報
2008/11/01

龍哥自從講了只能批600萬以下的工程就封口,沉默果然值千金.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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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世紀巨貪涉數十億 工務運輸司司長歐文龍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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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吟大地:歐文龍案背後分贓集團

澳門歐文龍世紀巨貪案海內外高度關注,但整個審判淪為荒唐的遊戲,為掩護幕後的分贓集團,各方茅招百出,視法律如無物,公然侮辱民眾的智慧,嚴重動搖一國兩制的基礎。

本港富商劉鑾雄及羅傑承等人捲入歐文龍案,有人多次稱病缺席聆訊,澳門當局竟束手無策。更不可思議的是,澳門法庭再度開庭,三名重要證人,包括歐文龍、一名行政會委員及一名立法會議員,分別拒絕或被拒出庭作供,而部分出庭作供的證人亦大玩「失憶」,令人嘆為觀止。被告不現身,證人不出庭,剩下法官唱獨腳戲。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歐文龍是澳門回歸後首個被審查的司局級高官,這宗案件的審理情況,不僅關係到澳門管治的平穩,也關係到一國兩制的尊嚴,按理應該快刀斬亂麻,殺一儆百。但結果整個審理過程拖拖拉拉,遮遮掩掩,主要是背後涉及龐大分贓利益集團,更可能涉及京城那些高官大佬們。

澳門回歸後,隨着賭業開放,經濟迅猛發展,引來利益集團上下其手,當中牽涉澳門本地豪門世家、香港的富豪大賈、中央港澳決策官員,各方糾集成一個巨大的官商勾結分贓群體,你送我鑽石美人,我給你政策方便,你批塊土地,我送豪宅巨款,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度合作愉快。但歐文龍案發後,打開了這個利益集團的缺口,如果窮打猛追,那些極其骯髒的幕後交易將大曝於天下。

而原本稱兄道弟的利益集團也開始反目,有人更放言一損俱損,大爆猛料,攬住一齊死。在這樣的背景下,分贓利益集團集體行動,緊急進行「止損」,對某些人稱病就稱病、不出庭就不出庭的做法坐視不理,甚至百般開脫,將司法與民意玩弄於股掌之間。

香港、澳門回歸之後亂象頻生,主要就是分贓利益集團興風作浪,在他們的糖衣炮彈美色攻擊下,一些中央大員亦隨之起舞,成為他們在京城的保護傘。港澳回歸後中央之所以會出現不敢管、不想管、不能管的怪現象,除了忌憚美國的壓力,很重要的原因是受到港澳分贓利益集團的綁架與挾持,一個歐文龍案尚且如此,如果再追查曾蔭權、湯顯明,豈不是要捅出更大的漏子?

中共第五代在黨內推行整風運動,要求官員加強群眾路線教育,具體到港澳問題上,那些與分贓利益集團緊密勾結的官員,是不是應該被清算呢?

馮海聞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30627/00409_001.html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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