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善於保護引導網絡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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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5, 2004 14:29
來自: 農村

應善於保護引導網絡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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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善於保護引導網絡民意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硏究基金會秘書長、國民經濟硏究所所長、著名經濟學家樊綱日前就網民與改革的問題發表評論,聲稱“網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政府不能僅以網上的輿論來左右自己的政策”等,這一觀點立即成為爭議的焦點,甚至引發無數網民的激辯和聲討。

 對於輿論,古代稱為“輿誦”、“輿頌”、“清議”,指衆人的意見。現代意義上的輿論,則定義為:“利害相近的人們對某種事情大體一致的議論”。

 內地網民深居社會底層,其“利害相近”,集思廣益,坦誠諫言,因此,網民的呼聲確能反映公衆和社會的心聲。

 樊綱認為,中國更大的利益群體在網的外面,多數的農民、民工都不在網上,不是網民能夠代表的,所以網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因此政府也不能光看網上的東西,不能僅以網上的輿論來左右自己的政策。

 的確,許多農民、民工等中國最大的利益群體仍未在網上,網民代言確有其局限性。但網絡民意的伸張不在於表達人及表達結果如何,而在於能通過一個渠道暢通地表達出來。

 內地大多數網民都來自民間,都代表民衆的眞正呼聲,儘管目前內地農民、民工的網民仍不多,但這些群體的發展必然成為未來的趨勢。

 毋庸置疑,網絡的發展給社會各方面均帶來巨大而深刻的變化。

 如二○○三年湖北打工靑年孫志剛因無“暫住證”在廣東被“收容”致死的消息在網絡上觸發激烈討論,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實施廿一年的《城市流浪人員乞討收容遣送辦法》隨即被廢除;二○○五年湖北佘祥林“殺妻”冤案曝光,再次掀起網絡輿論大潮,推動死刑案件審判程式的改革,死刑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

 從前兩年北京大學生硫酸“潑熊”事件、敎授“論文造假”事件到最近女靑年“虐貓”錄影事件等,均在網上引起強烈關注,這些都表明,網絡輿論已成為民意表達的方便、快捷的“輿論場”。

 特別在最近幾年,上至國家領導人,下到平民百姓,越來越重視網絡言論和網絡議政,無不關注網絡言論和網民意見。二○○三年,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非典時期視察廣東時,對一位參與防治非典的一線醫生說:“你的建議非常好,我在網上已經看到了。”

 國務院總理溫家寳連續兩年在“兩會”記者招待會上的開場白中都提到在網上看到意見。據統計,目前我國網民已達一點一一億,佔全球網民總量的百分之十一,成為世界上一個龐大的網絡群體。

 以即時、互動為特點的網絡傳播方式,為公衆表達民意、參與經濟社會及政治生活,提供方便、快捷的輿論平臺。可以說,網絡已成為反映民意、參政議政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政府決策是科學的過程,聽取網民意見只是多了一個“兼聽”的渠道。因此,政府在制訂政策及決策時,確實已越來越重視網民民意,這正是多種渠道徵求民意的需要和反映。

 政府決不會只看網上的意見及網民的興致就隨意決策,而是更多地汲取民意。無可否認,任何社會中的網絡輿論都會帶有偏激的情緖。但民意必須通過議政的渠道,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並最終影響政府的決策,這才是健康的民主進程。

 應當認識到,網絡的發展是勢不可擋,必將成為民主國家公民言論自由的主載體,成為公民意願和心聲的主渠道和民主政治的主陣地。政府更應廣開言路,讓更多民意上達,如果封殺網絡言論,只能是螳臂擋車。

 目前,網絡輿論已在內地推進民主進程中發揮着可喜的作用,理應保護好、發揮好和引導好,而不是全面否定。


轉載自澳門日報社論
21/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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