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運令蕭威利揚名中華

天亮了還是這樣黑,天黑了還這樣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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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一錘定音審計作品付流水 倒果為因員工母親作表演

 審計署七年來唯一的似樣「作品」─《東亞運動會專項審計報告》受重挫,而且是一敗塗地。行政長官何厚鏵上周五在立法會公開表示:「東亞運凸顯的並非財政制度問題,而是整個對外交代的形式問題;東亞運一事,帶出了整個財政制度,主要是投資項目方面,大家的溝通認知出現了問題。」何厚鏵又主動表態稱,「超支是由於預算概念問題所致,東亞運實際超支只有百分之十。」

 行政長官這種政治表態,其實是全盤否定了審計署的《東亞運專項審計報告》,推翻了審計長對於東亞運動會「嚴重超支」、「浪費公帑」和「好大喜功」等結論,令審計署的威信一夜掃地,更令公眾眼花繚亂、目不睱給,越看越糊塗。在大多數的澳門人眼中,行政長官的做法是莫名其妙的。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審計署獨立工作,由審計長領導,審計長對行政長官負責。即是說,審計長在公佈《東亞運專項審計報告》之前,必先呈交行政長官審閱或批准,行政長官必然會清楚該報告的立場和結論,但是,行政長官現在卻高調否定該審計報告的結論,也間接否定了審計長的立場,審計長蔡美莉迄今未對此作回應,是配合行政長官,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而「回收審計報告」,再作「自我檢討」?抑或堅持該審計報告「是事實的全部」,「是審計專業的傑作」,繼續與行政長官唱反調?公眾該相信行政長官抑或審計長?從兩者對同一事件有看南轅北轍的結論,而彼此又存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來分析,我們只能選擇相信任何一方。真相就可能永遠成謎。

 自審計署公佈《東亞運動會專項審計報告》之後,審計署以至審計長都有吐氣揚眉的感覺,社會上大多認同審計署這份「意料之內」的審計報告。基於公眾壓力,而且問題又驚動到中央政府,故千夫所指的前東亞運組委會主席蕭威利首先出來左支右絀的支支吾吾「回應」一番,並將一切責任推卸給上級領導,即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及行政長官。蕭威利當日還聲言,「無論是審計處還是部分社會人士的批評,我們會接受,並認真檢討。」蕭威利並試圖以「自己只是負責執行的公務人員」來置身事外。蕭威利的記者會後四天之後,眼看勢色不對,有人不肯承擔,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才無可奈何地借參觀「美食節」為名,非正式的,似懂非懂的作「回應」,崔世安當時表示,「東亞運審計報告主要是針對組織性和管理問題,政府會在這兩方面進行認真的檢討,找出缺失,確保以後不會犯同樣的錯漏和疏忽,包括明年亞洲室內運動會,保證能在執行預算時不會超支,以及絕不作不必要的花費。」這算是承認錯誤嗎?若是,則其態度不及蕭威利誠懇。現在看來,當然不能算是。但是,崔世安的一番話,卻揭示了身負監督重責的自己的決策是多麼的無知,無知得令人無法入信。崔世安說:「政府決定用組織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主辦運動會,並給予東亞運組委會很高的靈活性。」這樣的決策,若真的能完全排除個人利益因素,就相當於將一條腥魚放在餓貓面前,而又給予這頭餓貓「很高的靈活性」,是非常荒謬的,說貓主跟餓貓不是「同道中人」,恐怕沒多少人會相信。

 行政長官上周五表態力挺「東亞運超支」之後,本周三即有一位自稱情何以堪的「東亞運組委會員工母親投函報章,質問公眾,「組委會人員到底做了甚麼?」且不說文中立論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觀念,若組委會真的有人硬要對號入座,將「嚴重超支」、「浪費公帑」和「好大喜功」等「罪名」「攬上身」,則這些人應該向組委會討個說法,質疑公眾的批評是攬錯了「追究方向」,既得利益者不惜倒果為因的質疑社會對其的不滿和批評,理直氣壯地反問「組委會人員到底做錯甚麼?」可見當中利益之巨大,大得足以扭曲本來忠厚善良的人性。其實,這位「母親」是向下一代作出一個錯誤的公民教育示範,其下一代不但肯定有錯不應,執迷不誤,堅持一錯到底,而且還要伺機反咬一口,倒打一把,將是非黑白完全倒置。這樣成長起來的一代,又能具有怎樣的公民質素?

 行政長官以個人的政治威信替「東亞運嚴重超支事件」一錘定音,固然有利政治解決這一問題,或令社會不再糾纏下去,但卻無形中否定了審計署的工作,也無形中令早前竭力卸責的蕭威利,承諾「不會犯同樣的錯漏和疏忽」的崔世安等人陷入進退維谷的尷尬處境(一個政府竟是如此不協調),亦使尚未公佈的有關東亞運的九份審計報告馬上變得毫無意義,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和社會的傳統價值將無可避免的受損,而「東亞運嚴重超支事件」會成為五十萬澳門人的長期難解心結。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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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確保不犯同樣錯漏疏忽

 【本報消息】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昨日首次回應東亞運超支問題,他認為東亞運審計報吿主要是針對組織性和管理問題,為此,政府會在這兩方面進行認眞的檢討,找出缺失,確保以後不會犯同樣的錯漏和疏忽,包括明年亞洲室內運動會,保證能在執行預算時不會超支,以及絕不作不必要的花費。

謹愼認眞硏究報吿

 崔世安被問及東亞運超支問題時表示,自公幹回澳後隨即跟進事件發展,認眞硏究審計報吿、東亞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和基建小組較早前的回應。他本人及其辦公室人員與政府派駐東亞運組委會的代表,經已透過與審計署的溝通,共同以謹愼、認眞的態度硏究該審計報吿。

 他指出,在去年立法會闡釋施政方針時已明確表示,作為特區政府首次主辦這種大型的國際運動比賽,在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錯漏和疏忽,但東亞運的成功和工作人員的努力是不能抹殺的。今後,政府會透過不同的檢討,找出問題所在。

檢討制度分析利弊

 作為特區政府首次舉辦的大型國際性運動會,當時的政府希望取得成功,藉以說明澳門是一個能舉辦大型盛事的地方。基於這種精神,政府在籌辦運動會時,曾認眞考慮應以哪種形式主辦東亞運,例如組織股份有限公司、由政府全力承擔,組織項目組等,都是考慮之列;最後,政府決定用組織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主辦運動會,並給予東亞運組委會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很高的靈活性。

 至現階段,審計報吿主要是針對組織性和管理問題,而政府接受並認眞分析審計報吿,同時接收到各方面的訊息和意見,承認這種制度確實値得檢討,分析利弊,保證以後避免犯同樣的缺失。

認眞檢討吸取經驗

 他指出,審計報吿屬於衡工量値式報吿,會涉及不同的觀點和角度問題。至於審計報吿提出節約開支的問題,他強調,政府會認眞重新檢視,並嚴謹管理正在籌備中的亞洲室內運動會,希望能在運作和預算方面不會超支及不會作出不必要的花費。  

 他認為,廣大志願工作者和組委會的工作人員為東亞運付出了智慧和汗水,令東亞運在國際體壇取得了成功,國家體育總局、奧林匹克委員會、亞奧組委及東亞運動會總會等均給予很高的評價。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必定以民為本,以廣大民意作為工作依歸;政府和包括他本人在內的工作人員,均會認眞檢討,吸取經驗,保證以後不犯同樣的錯漏。


FROM MACAU DAILY
2006/11/13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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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注資亞室運組委逾六億

 【本報消息】政府表示,已為明年本澳舉行的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融資約六億○一百萬元,預計明年支出約為三億八千萬元。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應邀列席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解釋議員提問時透露,政府已以“出資證券項目”方式注資入私人公司性質的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為數約六億○一百萬元,明年預算支出約三億八千萬元。政府會應要求,向委員會送交整個注資情況,供委員會跟進。


FROM MACAU DAILY
200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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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g 寫:東亞運耗44億超支56%

【本報消息】審計署完成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專項審計報吿中指出,政府直接用於東亞運的開支為六億三千多萬澳門元(下同),興建場館的間接開支為卅四億四千多萬元,總開支達四十四億元,其中未包括其他政府部門在東亞運的支出。場館的超支情況嚴重,總支出超支達百分之五十點六;其中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超支更高達百分之八十一點六。

政府體發基金投六億

審計署於今年四月初收到由“組委會”送交的帳目後,立即根據旣定的工作安排,從多方面展開了帳目審計、專項審計及衡工量値或審計程序。報吿指出,自“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及體育發展基金分別以股東身份數次注資,共投入了六億三千萬澳門元。

該筆款項的開支主要用於東亞運動會股份有限公司(詳見附表)。其中“東亞運主題靑少年活動中心”之裝修工程耗資近一千萬元,但實際只使用了一年時間。

人員開支最大佔逾億

各類直接開支中,以專職籌辦運動會的工作人員開支為最大,多年來共投入了逾一點二億元;投放運動會期間的資源中,以開、閉幕式所費最多,近六千八百萬澳門元,顧問費的支出亦超過二千萬澳門元。


FROM MACAO DAILY
2006/11/2



嚴重超支的東亞運的運作費是六億三千萬,
以後的運動會如以東亞運的開支作為標準,
要超支都不容易呀.
東亞運規模大還是亞室運規模大?
亞室運也要六億?
以後預算有咁大開咁大,誰理?
還會超支嗎?
經驗真的是很重要.

不斷這樣舉行大型運動會目的是什麼?
難道真的是要財散人才會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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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東亞運令蕭威利揚名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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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g 寫:東亞運令蕭威利揚名中華

【本報消息】以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董事會主席身份出席中央電視臺(CCTV)昨晩舉行的“CCTV體壇風雲人物(二○○五)頒奬禮”的蕭威利,在超過十億觀衆面前,感謝中央政府的關懷支持及在澳門特區政府的領導下,令○五年澳門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再次獲得認同,並希望與澳門居民分享得奬的喜悅。

蕭威利獲選為二○○五年在中國最具代表性的十大體壇人物,昨晩他從國際奧委會委員吉拉迪和中央電視臺海外節目中心主持人梁紅手上接過奬項後表示,東亞運動會所以取得成功,首先是中央政府大力支持,加上澳門特區政府的正確領導,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落實的體現,特別是得到全澳門居民的支持。

此外,蕭威利亦向他的家人和同事致意,多謝他們長期以來的合作和支持。

當獲知成為中國十大體壇人物後,蕭威利坦言有點始料不及,但心情相當愉快。他認為這是澳門的一項榮譽,可以再次確認東亞運動會獲得認同,同時讓澳門的國際知名度大大提升。

加上今次由國際奧委會委員頒奬,相信對澳門爭取加入國際奧委會大家庭的願望將有一大突破。


FROM MACAO DAILY
27/3/2006



 當獲知歐文龍因與大部分東亞運工程超支有直接關係而被補後,大家都有點始料不及,這可要感謝香港廉署,大家不禁拍手稱快。大家都認為東亞運的嚴重超支是澳門的一項恥辱,可以再次確認東亞運動會不獲得認同是有理的,同時讓澳門的國際知名度大大提升。

 大家一直都在怪蕭公子,原來蕭公子同歐司長相比只算是一個跑腿,不過歐司長又會唔會又是跑腿呢?

 不過香港廉署也真是的,這樣破壞歐司長的好事,令今後澳門的官商和諧關係大受考驗,也失去一位特首侯選人的人才,令澳門廉署多年來盡心盡力建立起來的澳門廉潔形像大受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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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局未發現東亞運組委財政違法

 【本報消息】立法會分析公共財政制度的臨時委員會昨日首次與政府代表舉行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財政局長艾衛立等向臨委會介紹公共財政資源注資的實體的財政實施程序和法律框架。會議主要以東亞運的籌組過程作為例子,發現財政局按照法律監察,但過程會觸及行政決策和管理,非財政局職權範圍。但政府代表強調,政府派駐組委會的官員未有發現財政運作違法。


澳門日報
2007/2/10

賊可以喊捉賊,賊當然也可以喊無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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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萬變一億 預算海鮮價差額得人怕


 東亞運動會場館的預算及開支,過去長期密不透風,甚至負責人曾稱“無預算”。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的造價也有多個版本:五千萬、五千五百萬、六千六百萬、七千三百萬……節節上升,最後埋單近億。

 審計報吿披露,○二年組委會提議南灣湖為水上比賽地點,初步估算整治開支達五千萬元;同年九月經設計公司評估,工程費上限升至六千五百萬元;○三年十一月組委會首次回覆立法議員質詢時,仍以早期預算的五千萬元作為施工費的估算,與同期設計公司估算的施工費升至七千二百四十三萬多元,相差近四成五。

 雖然設計公司已前瞻該工程造價有機會上揚,但在○四年六月組委會向社文司辦報數,仍為保守的六千六百餘萬元,並表示已考慮到同期建築物料漲價。同年十月完成招標,中標價為七千三百三十八萬八千元。

 活動中心施工後,即因為“拆牆腳”而叫停,圖則大幅修改,為此工程造價飆升到九千四百六十萬多元。此時,有報章稱該活動中心造價為七千萬元。

 到○五年六月工程接近完竣,組委會再次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終於有最接近的公開版本:九千五百一十二萬○七百一十七元八角七分,但一年半內兩次回覆已出現四千五百多萬元“差額”。結果,包括圖則設計、承攬工程、顧問及監督,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總工程造價達九千九百五十萬○三千七百一十七元七角。

 審計署指出,在○五年五、六月份出版的東亞運會訊,連續兩期報道了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工程進度及落成情況,但重點是環保訊息,對引起社會關心的造價問題隻字不提,沒有善用本身的公佈機制澄清公衆疑慮。之前公佈的預算開支數據,又缺乏準確的估算支持,無法反映實際執行情況及變化。


FROM MACAO DAILY
20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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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追加預算一大弊漏


 對於公共工程項目追加預算的情況,業界“司空見慣”,頗有微言。有人指從入紙、審批至收則,所需時間的長短,非因圖則或設計質量而定,而是“因公司而異”,“親疏有別”。

 有工程公司在投得公共工程後圖則改動增加工程,再與政府“討價還價”追加預算,以謀取更豐厚的利潤。

 業界早有意見指出,個別大承建商的項目,由入紙至收則,可能只需兩至三日,甚至更短的時間;但同樣的操作程序,換着其他工程公司,有可能要兩至三個月,甚至更長。

 導致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澳門計算工期,除了要計算工程的難度、規模、材料供應等因素外,誰是承建商亦是關鍵因素之一。有人藉收則程序“方便快捷”,而且較少拖欠工程費用,即使所出的價比市價為低,亦受本地分判商歡迎。由於擁有這種“價格優勢”,這類“收則快”的承建商可降低本身的投標價,令中標的機會大增。

 實際上,投標價較低也不代表最終工程費較低,還要看中標後的追加工程費用。因為中標後,工程各分判商均有責任找出設計圖則上的漏洞或不足,然後由總承建商集中向政府申請“追加預算”。

 由於政府工程基本由一家公司劃則,近年工程量急增,不排除有個別則師質素問題,或可能種種不規則情況,“有意無意”令水準下降,導致改則、追加工程的機會增加。

 因圖則錯漏百出,以致絕大部分工程變成“超支工程”。承建商藉追加工程預算,與政府“討價還價”;同時不排除有其他不規則程序,政府“手鬆”,令不少後加工程費用數額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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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運場館通病應引為鑑


 “預則立,不預則廢。”若套用到澳門公共工程的規劃及施工上,幾乎屢應不爽。審計報吿揭示,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工程存在“預備工作先天不足,以至日後施工反覆、進度緩慢、後追工程不斷湧現”的問題,據聞是多個東亞運場館的“通病”。

 這一批評,老百姓絕不陌生,也最有發言權;問題幾成“常態”,信手拈來,近期例子多的是。

審計署提有效辦法

 計劃執行時間表、環評報吿、應變方案、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重視用家的意見、顧全受影響單位及民衆的感受、妥善嚴謹預算、定期發佈工程資料及時澄清疑慮……審計署的建議,何嘗不是老生常談?據說業界與審計署交流時,雙方意見一致,建議措施理所當然,亦具操作性。

 統籌項目的部門、監督施工的部門也有相應的措施,但為何公共工程進度慢、及後不斷修改圖則追加預算的問題,老是發生?為何公共工程的透明度,老是那麼低?

 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個案反映,有部門的預算彈性大,官員主導工程任意性更大,以至“外行管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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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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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動中心撬立法會牆腳

 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工程“七國咁亂”,批評始見於去年底的運輸工務範疇施政辯論。當時多位議員炮轟政府缺乏整體城規導致社會亂象,主席曹其眞稱“深有體會”,透露毗鄰的立法會大樓亦險受其害。

考慮欠周倉庫挪移

 “我有一日返工,聽到好多打樁聲音,辦公室好震,發現水上活動中心工程人員一塊塊咁撬我哋(立法會大樓)的牆磚!”立法會被“撬牆腳”,曹其眞擔心工程不單影響立法會的整體外觀,更有可能破壞立法會的莊嚴議政氣氛。

 遂主動聯絡有關官員,雖有官員試圖游說,介紹水上活動中心之美,但曹主席“企硬”,挺身維護立法會(題外話,立法會與前東亞運組委會之間似“早有芥蒂”,除了“撬牆腳”事件,議員對東亞運預算超支窮追不捨外,還有東亞運舉行後組委會登報鳴謝天下,但獨欠立法會,曹主席為此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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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批評欠準備隨意性大


 立法會主席曹其眞去年底“事先張揚”的“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拆立法會牆事件”,成為審計署首份出臺的第四屆東亞運動會衡工量値式審計報吿。

 報吿揭示,“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工程”從規劃、落實到施工欠缺準備,隨意性大,開工前險鬧“雙胞胎”,開工後又發現工程影響到旁邊的立法會大樓而被迫停工及大幅修改圖則,加班追點才能趕及在試運轉前完工。埋單計數總造價接近一億元,較首次判給金額增幅近三成,公帑多付二千二百五十萬元。


崔世安:結論易誤導公衆


 面對審計報吿批評南灣湖水上活動中心工程,股東代表已消滅之公司簿冊及文件之保管人、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在整體回應中指出,結論容易誤導公衆,令公衆產生該項工程的設計工作安排錯亂的印象。

組委會否認指無中生有

 前組委會回覆時承認該工程“一波三折”,不過主要是“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否認缺乏周詳準備,並指責審計署此一意見是“根本上歪曲事實”、“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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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政府不再辦國際性運動會

 【本報消息】政府代表列席立法會分析公共財政制度臨時委員會會議時表示,現屆政府不再申辦國際及地區性大型運動會。由於東亞運後國際讚揚與本澳社會對籌組及舉辦過程不足的批評存在差距,政府將在亞室運後硏究民間、居民對舉辦大型體育活動的看法。

政府代表列席臨委會

 立法會分析公共財政制度臨時委員會昨日邀請政府代表列席,以東亞運為例分析公共資本以股份有限公司模式運作下的管理制度。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主席蕭威利等列席會議。

 政府代表針對東亞運組織及管理,向委員會介紹了前東亞運是基於何種考慮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模式運作,介紹和解釋其預算的編製和執行、修改程序、賬目的遞交和公佈形式。

股份公司模式受質疑

 臨委會主席容永恩會後表示,政府代表指,對於社會質疑東亞運採用股份有限公司私法人模式運作,政府會總結經驗,在今後有機會舉行國際性大型運動會時,硏究採用股份有限公司私法人模式,抑或項目組形式。但目前部分項目仍有需要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運作,如亞室運、科學館等。

 東亞運結束,政府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後,認同社會所指在管理上仍有完善的空間。

 在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的籌組過程中,在總結經驗基礎上,控制不必要的花費,避免不足情況再次出現。對於社會批評的東亞運超支,如把工程項目、場館營運和管理開支納入預算,在總結經驗後,亞室運的預算會清楚劃分,列清用途,增加開支透明度。

亞室運預算盡量周詳

 政府代表指,東亞運是回歸後最大型對外體育運動,政府當時設下目標:全力支持辦好東亞運動會,推廣澳門。

 因此在籌組和舉辦過程中投入較多的資源。當中計劃不周或沒有掌握好不可預計事件的出現,如增加比賽項目、增建場館及人員支援帶來的開支增加。政府表示,亞室運的籌辦已吸取了東亞運的經驗,從實際出發,在預算的編製盡量周詳,減少開支大幅增加等不可預計情況的出現,控制不必要開支。 

 政府指,東亞運舉辦後受到國際讚揚,但政府在組織和籌組工作中的不足、透明度不高受到社會的批評。代表指出,現屆政府除完成已計劃的大型體育活動外,將不再申辦其他國際或地區性的大型比賽活動。

 在亞室運後,政府硏究民間、居民對政府舉辦大型體育活動的看法。  有議員關注到東亞運場館工程的增加問題,委員會會在未來的會議邀請有關工程範疇的官員列席會議,探討相關工程問題。


澳門日報
2007/5/16


蕭威利:
 東亞運動會很成功、東亞運動會得到全澳門居民的支持、澳門要發展體育經濟、讓澳門的國際知名度大大提升、東亞運動會令澳門人蕭威利揚名中華...

 政府代表強調,政府派駐組委會的官員未有發現財政運作違法。



 辦國際性運動會有這麼多好處,且是得到全澳門居民的支持,又不是沒有錢,為什麼不繼續呢?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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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館設計烏龍百出

 【本報消息】早前被審計署踢爆超支五成的奧林匹克游泳館,經衡工量値審計後,揭示主因是設計方案錯誤或缺漏、部分不屬承攬工程項目之內,以及用家單位更改需求,這些都導致後加工程不斷,多達廿二項。據報吿反映,原方案設計粗糙、錯漏百出,是否以“經驗不足”或“不可預知因素”能解釋,公衆自有評說。

追加改善工程五大類

 於一九九五年由澳葡政府開始構思、九九年十一月招標、二○○○年由特區政府批給、至○三年三月底開幕啟用的奧林匹克游泳館,共有廿二項後加工程。為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及體育發展局需向承建商、設計師、地質勘探工程公司及監理公司共支付六千一百四十餘萬(相當於首次判給金額百分之四十八點九五)。

 另外,前東亞運組委會經徵詢亞洲泳聯意見,在泳館落成後不久進行了一項改善工程,涉及金額八百二十七萬六千九百二十二元五角。據審計署分類,所有額外的開支(追加工程及改善工程)大致有五類(見附表)。

全彩顯示屛貴價三倍

 這廿二項後加或改善工程中,之前已披露的用家為“力求完美”,捨棄符合國際泳聯賽事標準的雙色顯示屛而選取相當於三倍價格的LED全彩顯示屛,固然“經典”,但其他情況亦不遑多讓。

 例如,原價十餘萬的儲物櫃方案一改再改,承建商曾開出高達三百多萬的“豪裝”採購方案,連工務部門亦咋舌。更令人費解的是,這個早被認定為國際賽事規格的游泳館,原設計方案竟烏龍百出,低級錯誤比比皆是,空調系統不適用於泳池環境,空調機房沒有去水位,更衣室外的洗腳池無考慮排水等。

應設管理組統籌全局

 審計署在衡工量値審計報吿建議,將來倘有這一類大型工程項目,尤其是跨部門參與,各參與單位應組成計劃管理小組,指定一個統籌全局的專責管理人員,廓清職責關係。

 建議必須審查施工方案及工程數量清單的合理性,同時因應工程的投資金額及複雜性硏究引入專家顧問審查制度,確保整個方案達到合理的專業水平;當設計及施工遇上顯著問題或修改時,要全面檢討設計及施工計劃。

體育部門稱無決定權

 兩審計對象:體育部門(體育發展局及前東亞運組委會)以及土地工務運輸局都擺出相對較“溫和”的姿態回應,表示理解和接納大部分審計報吿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並稱會積極改善。

 不過,由始至終都有參與整個過程,並作為場館“用家”的體育部門(回歸前、後的體育總署、體育發展局,前東亞運協調辦及前東亞運組委會)卻表示只擔當輔助的角色,“沒有工程決定權”,只能提供參考意見。

工務局則指不可預見

 工務局則承認缺乏經驗核證設計的內容,“很大程度上依靠設計師的工作”,又認為不斷有新工程的增添、修改圖則、工程較原來複雜、施工量增加導致工期的施工,都是促使工程造價上漲的“不可預見的因素”,但就不認同審計署把場館開工後的一系列新增工程歸類為“後加工程”,而是“新投資項目”,重申該項目的判給總額為一億六千八百三十萬元,最終結算一億八千六百八十多萬元,只是“超支”百分之十一。


FROM MACAO DAILY
200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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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
文章: 33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5, 20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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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當市民是傻仔!


 二00七年六月廿七日,審計署發表奧林匹克游泳館的衡工量值審計報告,同一天,體育發展局在政府公報內刊出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授權體育發展局代局長簽署奧林匹克游泳館座位改善工程的合同,審計署究竟是別有用心還是無心插柳外人不得而知,但座位改善工程的揭露肯定是對審計文化的大諷刺。

 體發局今次大動作更改游泳館座位,沒有對公眾諮詢,又沒有傳媒報導,到底更改工程所為何事?花費多少錢?座位更改後有甚麼效益?不更改又對大眾有甚麼影響?這些問題公眾完全蒙在鼓裡,可是泳館是開放給公眾使用的,體育發展局在暑假期間在游泳館大興土木,嚴重影響市民使用泳館的設施,特別是他們強硬關閉所有觀眾座位,變相把所有需要等候子女習泳的家長拒諸門外,我們這班家長曾經多次向在場的工作人員反映意見,但那些員工表示他們只是執行上頭指令。曾經有家長與在場人員理論,但體育發展局的員工對於市民反映的意見處理得一塌糊塗,事情拖延多日仍未得到解決。在炎炎夏日一大群陪子女習泳的家長竟然被不知所為的工程逼得無處容身,這是甚麼以民為本政策?這樣的服務態度怎樣構健和諧社會?體育發展局的官員高高在上的處事方式令我們相當心痛,花了幾十億建成的場館過去幾年改完又改,沒完沒了,澳門的體育社團平日合法申請支助時常常被體發局的官員七除八扣,諸多阻難,但體育官員花錢做工程卻大方隨意,當中原因,真是令人不明白? 以奧林匹克游泳館今次更改座位的工程為例,審計報告經已反映體育部門興建場館好大喜功,超支百分之四點九。想當年政府大興土木尚可利用東亞運為藉口,現在澳門連東亞運都可以辦了,那些場館又有甚麼問題了?如果有問題,為甚麼不及早發現及早去改?為甚麼早不改遲不改,一定要在暑假最多人使用的時候才做工程?事實上近年來體育發展局在奧林匹克游泳館附近正在靜靜地起革命,東亞運動會之後,政府一直強調當年興建的場館是為了滿足本場地不足問題,市民也普遍以為花了幾十億建了十幾個場館,政府應該「收手」了,但事實不是這樣,體育發展局近來不動聲色在澳門運動場的戶外天地和三育學校興建了美輪美奐的體育館,其中三育學校的體育館設計豪華,有室內場地又有室外球場,重有全落地玻璃的大辦公樓,我們不知道政府使用公帑去為一家私立學校大建球場有甚麼理據,更不明白歐文龍案涉及多個體育場館官司未審,東亞運場館糊塗帳審計又未審完的時刻,體育官員憑甚麼不停的開新工程?借發展體育的名義花錢做工程的現象到底何時才可以停止?澳門人經過東亞運已經交夠學費,請不要當市民是傻仔!

 就上面所說的事情,可能只是體育部門亂做工程的冰山一角,我們希望行政長官,廉署和審計署,立法議員,社會賢達和傳播媒體能允分關注類似的事件,現時游泳館的工程米已成炊,我們這些小市民大受影響也只能無奈接受,但體育部門的官僚作風令我們擔憂這類事件會無限擴散,受損害的最終還是我們的庫房。我們希望有關方面及早徹查,加大透明度,防止不合理的現象再在澳門蔓延,防止另一個巨貪集體在澳門出現。


◇ 一班每日出入泳館的家長


澳門日報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wc
文章: 33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5, 200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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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馬兒好 先要馬兒有草吃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重獎之下,必有勇夫』,這類說話似行軍打將,但套用在體育上又無常不可;日前巧合地聽到電台的『澳門吹水坊』,突然談起本地運動員,為備戰第二屆亞室運而欠缺場地練習,又說體發局每月僅資助三百大元,導致該位澳門的亞洲冠軍運動員要做兼職,時薪二十塊,這些冰山一角的故事若然屬實,真是令人嘆息之餘,更對政府在照顧精英運動員的支持感到極度失望!

有何保障運動員?

 不久前曾聽過北京馬拉松冠軍的國家級女子長跑好手,因為生活迫人,要將辛酸血汗換來的、代表個人榮譽的獎牌變賣,報導一出街,即引起很大迴響:有人抱有同情之心,慨嘆當運動員的真是令人心酸,就算是國際賽冠軍的國家級跑手,都要落到如斯地步,究竟做運動員的有何意思?第二方面,這令人有點難以至信的真人真事,為國奉獻了自己的黃金歲月,但又得到什麼?國家又有何體制保障這些運動員?

為有能運動員創造條件

 澳門當運動員長久已來甚少有什麼榮譽感,要維生賺錢普遍來講根本談不上,個別如武術和龍舟的例外;說回專欄首段說某天,電台那位人兄替這位運動員抱不平的事件,如頂爺沒有估錯,故事中提到的亞洲冠軍,按照首屆亞室運為澳贏得金牌、又能在亞洲錦標賽及鄰近埠際賽無對手,兼獲特首頒發獎狀的,應該是室內花式單車女子運動員關淑梅,希望這名字的公開不會為這位運動員帶來負面的影響,體育部門不應抱有抽後算帳的心態,反而要認真跟進了解事件,是否如電台那位人兄所說的情況一樣,若屬實就要從善如流,好好檢討不足,為有潛質、有能力為澳門爭光的運動員創造條件。

精英計劃分級制

 撇除那些在國際賽為澳門披金戴銀的內援,澳門能培養出本土的亞洲冠軍,例子五隻手指數得出,現有室內花式單車的關淑梅、健美的鍾家立、游泳的王穎璋等,政府對這些獎牌級的運動員應該有特別的照顧,最基本場地訓練要有保証,其次金錢的資助應該要與普遍的精英培訓計劃有所不同,否則個個都一樣,那對在國際賽有成績的運動員來講會存在不公平,所以精英培訓計劃應該分級制,以國際賽的成績和項目來分為不同的等級,但大前題最起碼要令受惠受津取的運動員,能應付他們訓練和營養補充最基本開支,『糧餉不足,未打已輸了一半』,澳門今年是連續第三年舉辦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如果連最有主場之利的場館,都不能有充足的練習,相信怎樣講也講不通,『若要馬兒好,先要馬兒有草吃』!

                                
頂爺
澳門體育週報
2007/7/21
馮志強:“香港有個陳馮富珍,澳門有個蕭威利。”
柯為湘:“如你熟悉澳門的話,你就知道這並不是問題。”
做官守則:
“冇印象”、“唔記得”、“唔知道”
“守身如玉”、“守望相助”、“守口如瓶””
“無經驗”、“太忙”
“依法”、“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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