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醉踩單車判囚
【澳門日報消息】交通警員日前在河邊新街處理巴士與單車相撞意外,揭發騎單車男子涉嫌醉駕。經法院裁定,醉駕男子罪名成立,判處徒刑,准以罰金代刑。
醉駕男子姓徐,四十八歲,持本地證件,無業。
本月十三日上午八時十分,河邊新街發生巴士與單車相撞意外,騎單車男子倒地受輕傷。交通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發現受輕傷男子滿身酒氣,懷疑有人醉駕。經酒精測試,證實徐某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二一克,超出法例標準,將其拘捕。經法院裁定,徐某罪名成立,判處一個月徒刑,准以一千五百元罰金代刑。
澳門日報
16/6/2012